手枪。
现场有十二颗零点四五英寸的acp手枪弹的弹壳,却没有找到弹头。最后十几米的脚印要稍微深一些,边缘处的外翻程度更明显,跨度也更大,表明他在做最后冲刺,同时用手枪射击。问题是,他对付的那个家伙没有被击中,而是被一把匕首类的利器刺入脖子,割破了喉咙。很明显,开枪是为了压制敌人,最后用一把匕首完成了攻击,还是在奔跑的时候投出匕首。手枪弹壳落在足迹右侧,表明他是右手习惯,而到最后,他很有可能是用左手投出了匕首!
就算他是右手习惯,左手同样能用枪与投掷飞刀。
如此厉害的人,即便放眼全球也找不出几个。
气息平缓下来之后,温斯顿也冷静了下来。直觉告诉他,在这里干掉那些武装人员的就是东方007。
当然,这只是直觉。
现场痕迹表明,他至少有一名助手,而且第二现场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名助手是个壮汉,身高在一米九以上,体重不低于二百五十磅,使用一把发射拉普阿枪弹的狙击步枪。枪法应该不错,因为只开了三枪就击毙了三名武装人员,且三枪都打中了要害。
这也成了一个疑点。
在温斯顿的印象中,东方人里面,很少有这样的壮汉。
要知道,东方人的体形本来就比较瘦小,长到一米九、重达二百五十磅,意味着十分笨重。
一个十分笨重的人,会是狙击手?
当然,在白人与黑人中,这样的壮汉并不少见。
问题是,如果东方007的助手是白人或者黑人,他还是某个东方国家的情报人员吗?
类似的疑点还有很多。
比如,这是一场很明显的伏击战,东方007与助手伏击了那伙武装人员,而对方在遭到伏击前似乎没有警觉。如果这伙武装人员与出现在滑铁卢火车站,与东方007见面的那个白人有关,或者是那个白人的手下,他们为什么要来这里,为什么会在毫无警觉的情况下进入敌人的伏击圈?
还有,第二现场是怎么回事?
那辆越野车被炸毁,车上的三个人都被炸死,在离爆炸点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具被碾碎了躯干的尸体。
在爆炸发生前,越野车与一辆轿车相撞,轿车里面有血迹,却没有尸体。
难道是在第一现场发生枪战之后,遭到伏击的武装人员拼命突围,东方007与助手驾车追击?
有这种可能!
在第一现场有四部车辆,三部是使用宽胎的越野车,一部是轿车,其中包括第二现场的那辆台车,车轮印完全吻合。
只是,这里面也存在一个疑问。
少的是一辆越野车,也就是武装人员开来的车辆,而在第二现场,这辆越野车的车轮印在另外两部车辆上面。因为在第二现场只有那辆车留下的车轮印,所以基本可以断定是在爆炸发生之后赶到。
还有,在第一现场,出现了东方007那个助手的脚印。
基本可以推断出,东方007至少有两名,甚至有三名助手,因为在第二现场,有四种不同的脚印。
换别人来看,这些疑问其实都不是疑问。
只是,温斯顿并不这么认为。
如果东方007有三名助手,他为什么要单独去滑铁卢火车站会见那个白人?
在发现了东方007通过敲打桌面发出的暗示之后,温斯顿就想到,东方007利用他对付了那个白人。
问题就在这里。
在这场战斗中,三个助手协助东方007干掉了十二名武装人员,表明他们的能力不会差到哪里去。有三个如此厉害的助手,东方007根本没必要利用温斯顿,靠他们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