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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号是凌峻宇的生日。

    一向高调的凌公子为自己的生日开了个party,请了不少人,狐朋狗友一大堆。按理说南风不爱凑这种热闹,不过凌峻宇是个例外。

    谁让俩人是发小呢。

    南风送凌峻宇的生日礼物是块江诗丹顿。他给人送生日礼物,基本就是腕表,腕表,以及腕表。凌峻宇看到他送的礼物之后有点嫌弃了:“怎么又是一块表?”

    “嗯,你想要一块什么?要不我给你买一块煎饼?”

    凌峻宇翻了个白眼,“你滚”

    南风于是滚了,走到包厢角落里,坐在单人沙发上独自喝酒。宽敞的包厢中央成了舞池,光怪陆离的灯光下,几个年轻男女正在跳舞,漂亮的姑娘背对着站在男人身前,摇摆着臀部,几乎和男人贴到一起,她甩了一下头,媚眼横飞。

    南风总觉得这种舞姿不太雅观,于是移开眼睛,看着面前的鸡尾酒发呆。黑色衬衫的面料细密而有质感,在灯光下像一捧细腻的黑沙。明明暗暗的光线扫过他的脸庞,清晰俊逸的脸部线条,眉眼细长漂亮,眸光透澈而温和。他身处喧嚣之中,却仿佛远离尘嚣的一幅宁静画卷。

    凌峻宇最看不得南风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于是鬼鬼祟祟地又凑过来。

    “嘿!”他拍了一下南风的肩膀。

    南风没理他,伸手摸烟盒。凌峻宇见状立刻拦住他,“抽我的抽我的,你尝尝这个。”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根雪茄来,还主动要给南风点上了。

    他盛情难却,南风只好抱着试一下的心态咬住雪茄,才抽一口,浓郁的烟气呛得他肺泡都要炸了,他拿开雪茄,疯狂地咳嗽起来。

    “哈哈哈哈哈!”凌峻宇觉得很搞笑,“哎呦我的少爷,你比大姑娘还不如!”

    南风倒也不气,把雪茄放在烟灰缸边上,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凌峻宇指着尚未熄灭的雪茄烟,说道,“你小子不识货,我这一根雪茄买你一条黄鹤楼。”

    南风轻轻抬了一下眉毛,“合适的才是好的。”

    南风摸出自己的烟点上,慢悠悠地吐了口烟圈。他突然想起一事,便对凌峻宇说,“你的雪茄烟,送我一盒。”

    “奇怪,你不是不抽吗?”

    “我有用。”

    “行,一盒够吗?”

    “够。”

    凌峻宇看着青色烟雾缭绕中的南风,好奇问道,“你为什么一直抽黄鹤楼?从来没变过,这烟的味道一般吧?”

    “第一次买烟时店员推荐了这种。”

    那是空难后的一个多月,他的伤还没好利索。第一次抽烟,也无所谓好坏,只不过打发时间而已。那段时间他过得不太好,渐渐地染上烟瘾。

    后来就一直没变过。

    人们念旧,本质上是纪念某段时光,好的或者坏的,或者不好不坏的。那时光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刻的烙印,以至于与之有关的人和事,都被你不自觉放进记忆里,或者延续在现实里。

    凌峻宇见南风抽黄鹤楼抽得挺有味儿,他就忍不住心痒痒了,扔开雪茄烟,要了一根黄鹤楼来抽,一边抽一边鄙视南风的品味。凌峻宇就是这样一个奇葩,见南风喜欢什么了,他就一定要试试。四年前听南风说喜欢夹娃娃,他好几次约会都带着美眉夹娃娃,在电玩城夹够了娃娃就去酒店开房,搞得那段时间圈子里疯传凌峻宇是变态。到底怎么个变态,美女们又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感觉他不正常。

    现在,凌峻宇跟南风抽了会儿烟,突然问道,“我说,你和你爸,还僵着呢?”

    南风咬着烟“嗯”了一声。

    凌峻宇觉得特不可思议,“这都多少年了?”

    “四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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