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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众人被林峰这些现代概念说的一愣一愣时,林峰又开口道:“当然,如果只是可以diy的话,那大家不如在家出一个小房子好了。马车嘛,说到底还是交通工具,最重要的就是要舒适c快捷!不知诸位谁能拿杯酒给我?”

    虽不知林峰要酒坐什么,但还是很快有仆人将一高脚杯上等葡萄酒用托盘送到林峰面前。

    由于是葡萄酒,所以液体只占据了杯子底部的三分之一而已。这正和林峰的心意,如果满了反倒不好。

    将酒连同托盘放入马车内的茶几上,林峰接着道:“骑马虽然快捷,但我想有过长时间在马上度过的朋友不会觉得那是享受吧?而轿子虽然舒服,但毕竟是靠人抬,速度上不行,也不适合长途旅行,但是马车可以完美的解决这些问题!”

    “哼,马车的话,别说长途旅行了,就算从这到你的湖畔村也足够将人给颠死!”林特山小声道,被芬兰教训过后,他已经乖了许多。

    众人又纷纷望向林峰,想听他如何解释。

    你这家伙,我正做广告呢,你却乖乖的来帮我做托!果然不亏是我的好哥哥啊!林峰心中暗爽,他知道林特山看自己不爽才说这些话的。但林特山不知道这些话却偏偏是在给林峰做托。

    林峰接下来肯定是要说他的马车的性能了!如果只自己说的话未免会给人“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感觉,但多个人来唱双簧效果就好多了。更何况这“托”还是和自己闹别扭的人,林峰心中更是暗爽。

    见林峰胸有成竹的样子,林特山也醒悟自己可能是在帮弟弟做广告了,不由得一阵怨恨,胸中憋闷的他恨不能现在就冲上去教训下这个才出去做了一个月领主不到的弟弟,好叫他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

    “我亲爱的哥哥说的很对!以前马车只能做运输货物的工具,最重要的是坐上去简直是在让骨头跳舞!”林峰幽默的说法让现场气氛活跃了起来,“不过我就是刚刚坐了小半天的马车从湖畔村赶来的,诸位觉得我有骨头散架或者很疲惫的感觉吗?”

    众人还真买开出来,在他们眼中,现在的林峰可是神采奕奕啊。

    “事实强于雄辩!相信我说再多也不如众人亲眼目睹那么清楚!”林峰说完便冲雷德使了个眼色。

    “噼啪”一声,马鞭在空中打出一个空响。

    拉车的两匹骏马立即跑了起来,拉直了缰绳带着马车高速行驶了起来。

    车中的两位小姐先是惊呼一声,接着她们竟然发现没有丝毫颠簸的感觉,就好像在平地上一样,而从车窗外吹来的阵阵凉风反而让人觉得很惬意。

    待到马车停稳后,众人还没开口提问,依兰便率先说道:“真舒服,简直都感觉不到车在高速行驶,比骑马或坐轿子要舒服的多了!而且车厢内空间还大!”

    说完这些后连她自己都有些吃惊为什么会说那么多话,再看向林峰,她心中小鹿乱撞。

    芬兰当然不会让依兰专美于前,可是话都被依兰说光了,她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正在她为难时,她撇到了放在茶几上的那杯红酒。

    “看那!男爵放在马车内的红酒竟然没有洒出哪怕一滴!要知道这可是在高速行驶的马车中啊!”芬兰夸张道。

    众人围着马车又是一阵感叹声,这种马车的出现无异于颠覆了他们传统中马车的概念。说句不客气的话,此时林峰马车的出现并不比当初福特兄弟发明出汽车所得到的轰动效果差多少。

    直到这时,林峰才长舒了口气,看来自己算是成功了。

    虽然马车本身就很防震,但也并没好到放杯酒上去会一滴不洒。之所以能做到这些,一是雷德驾驭有术,二是那两匹马训练的比较好,三就是肯尼迪子爵家的院子还算比较平整的。但这些都比不上最后的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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