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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挑眉。

    一辆警车开到路边,鸣了两下笛,他抬眼一看,就顺手将金闪闪的工作证揣进了口袋,用脚踢了一下小偷,将他拎起来朝警车走去。

    离银座商城不远的警察局里,一查档案就发现这个矮个子是个惯犯。

    “有团伙的,还有个共犯,跑了,只抓到他。”

    审讯室里小偷被拷在椅子上,一盏灯照在他头上,三个警察围着他打量着。

    “程野真是刻苦,不做警察了还帮我们送贼上门。”一个穿警服的胖胖中年人笑着拍了拍深蓝t恤的肩。

    “哦对了,野哥,失主呢?”做记录的警察抬头问道。

    “跑了,拿回手机就不见了。”程野边点烟边说道,又给边上的警察挨个递了一根。

    “诶诶,出去抽。”

    中年警察挥了挥手,和程野一起走出了审讯室。

    关上门,中年胖警察抬眼瞧了瞧程野,笑道:“你小子现在在做什么?大白天还有空抓贼。”

    程野瞥了一眼这位以前的上司,摇了摇头说:“没干嘛,闲着。”

    “当初要你办个停薪留职,你不,非要走人。”前上司叹了一口气。

    “行了,我还有事,先走了啊,改天再一起吃饭。”程野似乎不愿多聊,摆了摆手,快步走了出去。

    “他妈的……臭小子。”胖警察在后面咕哝了一句,熄了烟又转身进了审讯室。

    鸭舌帽最终还是追丢了。

    回公司的路上,金闪闪觉得自己好像根本就不是编辑,而是个跑马拉松的。

    两只脚的脚跟都快磨破了,她坐在出租车上,又将手机拿出来看了看。

    【回一下我电话好吗?】

    这是她三天前发给薛醒的信息,直到今天都没有回复。

    起风了,天色渐暗,闪过的街景倒映在窗户玻璃上,她疲惫的将头靠在窗边,看那些树影斑驳,阳光飞驰。

    从十七岁到二十三岁,相识六年,相爱五年的人,头也不回的走了。

    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和薛醒吵过多少次架了,只清楚的知道,自己和他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

    她与薛醒也并非没有闹过分手,薛醒让她受不了的坏习惯,身边层出不穷的追求者,还有那一股子少爷脾气,都曾是他们吵架的理由,但双方又都知道对方不会真的走,这只不过是嘴上逞强罢了。

    可这次不一样。

    因为薛醒数次与朋友通宵喝酒,烂醉到电话都打不通,她发了好大的脾气,分手两个字脱口而出。

    而薛醒却没有像以前每次吵架那样来哄她,甚至连电话都没有一个。等到消气后她再去找他时,想分手的人变成了他,并且坚决得陌生。

    但爱情的可怕就在于,哪怕是这样,她一想到他,眼前出现的,始终还是十七八岁时,他穿着一身被雨淋湿的校服,跑到宿舍楼下给她送红糖的样子。

    因为跑得太快所以累到眯起一只眼,喘着气,却还勾起一边嘴角笑得灿烂,仿佛在等待她的夸奖。

    还有寒冬腊月时,因为金闪闪胃疼得无法入睡,为了把她接去医院,翻墙进来和宿管大吵一架,结果第二天自己重感冒的样子。

    明明一双桃花眼,凶起来的时候却能那么吓人。

    曾经那个张扬又温柔的人,和现在这个人,明明是同一个人,却有了千差万别。而过往有太多是是非非,到现在根本已经说不清到底谁对谁错。

    黄昏即将到来,金闪闪靠在车窗边,不敢再继续想念他,只觉得眼皮有些沉,渐渐闭上了眼睛。

    “美女,醒醒,到啦……”司机叫醒她时,她正靠在车窗上睡得香,睁眼一看,已经到了公司门口,赶紧摸出现金给了司机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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