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峰随着张辽前行了五六个营帐后,就见一处空地上,围了许多士兵。
这时,有声音从圈子里传来,“你们三个一起来。”
有士兵看到了张辽,一声喊,“张将军来了!”
哗啦啦,圈子散开,士兵一起行礼,“见过张将军。”他们虽然拜见张辽,眼神却是都在金盔金甲的秦峰身上。
张辽急忙介绍道:“诸位弟兄,快快拜见前将军!”
“前将军!”
士兵们立刻炸开了锅,“前将军秦子进!”
“洛阳及时雨,邺城呼保义!”
战功卓越,爱兵如子的秦峰,早已经是汉朝士兵的偶像,士兵们一时间激动不已,纷纷纳头便拜,呼道:“小人见过秦将军。”
而这时候的秦峰,也已经高兴的无法自制,因为他看在这些士兵里面,看到了他前世的陷阵营统帅,也就是高顺。
上一世,他在黄巾之乱前,偶然遇了四海漂泊的高顺。因此,这一世,他根本不知去那里寻找。
“没想到,爷的练兵奇才,竟然在这里。”秦峰细细想来,既然后世里高顺是吕布军中的,或许就是从这并州军从军开始的吧。他一边让所有人起来,一边向高顺走去。
高顺听说来的是秦峰,他与张辽一样,对秦峰钦佩不已,早就仰慕。看到秦峰走了过来,高顺没有起身,见到秦峰停在面前,急忙道:“在下高顺高伯达,见过秦将军。”
高顺:随吕布南征北战,麾下常有七百余人,号千人。铠甲兵器精良,严守军纪军备严整且作战时相当勇猛。每次率领麾下部队攻击敌方阵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所率领之部队有“陷阵营”之美誉。
高顺最开始就在汉朝军中,他虽兢兢业业。怎奈官军**,没有关系就晋升无门。而高顺是一个为人清白,少言辞的人,就更加晋升无门。他有感于无所发展。只能是离开了军队,回到了家乡。
然而,东汉烽烟四起,贼寇肆虐,高顺无法在家中安宁过活。为了妻儿能够过好日子。他就又投了军。他本以为,这一次战乱频发,总能立功了。但是,立得功都被上司领走了。他依旧还是一个小卒。
每当深夜,他就会叹息生不逢时,空有一身本领,却无建功立业的路。
秦峰搀扶起高顺,不由问道:“高将军,现任何职?”
高顺闻言,顿时惭愧中低头。无言以对,又是不甘心的模样。这时,从旁一名士兵道:“秦将军,高大哥在黄巾叛乱中入伍,杀敌过百,屡立战功,然……。”
“别说了。”高顺打断了士兵的话,对秦峰抱拳一礼,道:“高顺不才,只是马弓手。”
“什么?马弓手?”秦峰震惊了。
高顺更加羞愧难当。
秦峰目视张辽。手指抖动中指着高顺,嘴巴一张一合却是发不出声音。张辽一时间不明就里,毕竟并州军五千人,他并不是每一个都了解。
秦峰气坏了。缓了缓后,终于能说话了,道:“这样的将才,丁刺史就给一个马弓手?”
“这……。”张辽身为下官不好发表言论。
秦峰大手一挥,就对高顺道:“伯达,这兵不当也罢。从今以后。你就跟着我,你就担任我前将军部的将军司马,你看如何?”
高顺震惊了,所有人都震惊了。都跟电线杆子一样,一时间矗在了当场。
张辽也震惊了。其实,为将者提拔一名士兵是很寻常的事情,但是不寻常的是,秦峰竟然一下子,就将高顺从一名普普通通的士兵,提拔到了将军的高位上。
秦峰对张辽道:“怎么,文远以为本将军是用人草率?”
“下官不敢!”张辽回过神来,急忙说道。但难掩眼神中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