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他都可以侃侃而谈,大到这支乐队的风格哪年出了什么专辑,小到乐队吉他手拨弦用的嚓片是什么牌子,完了,还说这牌子有走私货三折出售想买就跟他说一声,真正做到生意聊天两不误。跟老板混熟后,我们就可以带着自己的dis进店,可以边淘碟边听歌,这时我跟黄天就觉得世界上最惬意的事莫过于此,你别说我们胸无大志什么的,你说你喜欢钱是吧,那你天天躺在钱堆上惬意不?你说你喜欢女人是吧,那你天天钻在女人怀里惬意不?我们可以轻易打发一个上午的时光,有时听到不能自拔时还叫老板买饭时顺便多买两盒饭。还好,这些老板都十分好客,他们都坦承,开这种店赚不了什么钱,一来是为兴趣二来是多交点喜欢摇滚的朋友。
除了逛街淘碟,我们也没什么事干了(好像逛街淘碟也不算是什么事)。黄天会弹弹吉他,但更多是看摇滚杂志,有时看到一些没水平的记者写的一些蹩脚评论也会破口大骂,忿忿不平。最激动的一次是一个记者在一篇文章中说ba的出名与其说是因为他的音乐才华不如说是由于他的自杀。黄天一看火冒三丈恨不得马上就去砍了那记者,从那记者的祖宗十八代骂到儿孙十八代,想想还不解气,就连夜奋笔疾书,写了一篇讨伐此记者的文章寄到杂志社。喜欢ba的人成千上万,所以估计那杂志收到不少此类伐文,于是杂志下一期专门刊登了此记者的道歉书,还特别出了一期增刊,增刊内容全部用来纪念nirvana和歌颂ba。而黄天卧床的墙上就多了一张海报,是杂志增刊送出的ba大头像,从此ba那忧郁的眼神时时注视着我们。李云常常说我们宿舍充满了沉重感,如果不是我跟黄天竭力反对,他还打算贴上she那三个台湾小女生的海报。
我有时会跑去踢球。在中学的时候,我是校队的主力前腰,技术c速度c意识我都不是最好的,但三项分开排名都跌不出前五,所以就成了主力。随校队征战多年最好成绩是区里第三。我觉得这不能怪我,要怪就怪队里的前锋太烂,常常我都把球送到空门了都打不进,用黄健翔的话说是打进比打不进还难。其中一个前锋被教练废物利用,改打后卫,但这位仁兄一打后卫脚风就变得特顺,常常制造一些匪夷所思难度极高的乌龙球。常常对方边路突破传中,他凌空起脚或鱼跃冲顶解围,球就往自家球门钻。从此他就把板凳坐穿了,只有两种情况可以上,一种是我们灌人家几十球胜券在握,另一种是被人家灌几十球必败无疑。所以此兄是队里亲身体会成功与失败最多的人,不幸的是后者多点。
据我观察,这个学校的足球水平也不怎么样,我在草场上踢也有一些时日了,并没发觉踢得特别好能令我甘拜下风的,也许那些厉害的角色如武侠小说写得那样平时不会随便抛头露面,只有到关键时候才出脚。但听师兄说,咱学校的足球队出去比赛唯一的用处是给人家送分,人家一听跟我们学校同组,便欢欣鼓舞。而我们系的球队在学校扮演的也是这样的角色。其关系也就如世界——亚洲——中国。李云也是好球之人,不陪林诗时就约我踢球。听他说也是中学校队的。他的偶像是舍甫琴科,我以为他是踢前锋的,没想到是踢后卫。他说他以前是踢前锋的,但进了校队后被教练改造成后卫,自此坐稳校队主力右边卫位置。我心想,不也跟我以前校队那倒霉前锋一个样吗,只不过那仁兄一换后卫脚风就顺,而你换成后卫脚风还是一样臭。
吴一凡的生活就略显单调(在我看来),常常是三点一线,宿舍——饭堂——教室,不过他说他喜欢文学倒是真,经常见他手捧一本书,而那些书是你拿刀架在我脖子上都看不下去的,古有大学中庸唐诗宋词,近有钱钟书徐志摩,今有米兰昆德拉村上春树。
这种生活于我虽说不算百无聊赖,但我总觉得缺少点什么,大学生活似乎不应该那么平静,不知是没有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