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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多了个金黄色的护罩,可以容纳两个人的身形,周子昂将她拉近了金品护罩,“你打算就这么一路找下去?雪山很大,而且我看那个男人出门都很谨慎,前几天他没有返家,只在今晚突然回来,一定是有什么原因的。”

    两人虽有各自的灵力护身,可人在大自然面前,微渺如蜉蝣,又无补给的情况下,一力强拼,只会惹来灭顶之灾。

    “那怎么办?我们等不了那么久的时间,我答应于叔叔,每隔三天就要和他说明一下情况,再没有师叔的消息,只怕他要赶过来了,这里的环境你也是看到了的,他那样的普通人真要来了,我们要怎么照应?”小鲜还得考虑北校区的年假问题。

    “之前那只白毛大狗的反应你还记得不?”观察了几天后,周子昂已经确定了那只皮毛丰厚的白毛大狗并不是猎狗,它并不随同男人外出狩猎。

    周子昂猜测,陌生男人的实力还要高过自己,如此的人,就算真要在山地里狩猎,也不需要再养猎狗。

    “在雪山里养狗,不为狩猎。看着小雀和狗儿的亲昵,也绝不可能是用来烹食,那养来何用?”小鲜被问得含糊,只能是回答:“也可能是那男人怕小雀一人在家孤单,所以额外养了只狗,给他作伴。”如此的养狗性质,在现在的都市里并不少见,很多孤寡老人,在儿女不能承欢膝下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养只宠物狗。

    “你没发现白毛大狗一天的食量。都足够比得上我们三人的饭量了,”周子昂这几天负责煮汤,对三人一狗的食量最清楚不过了。养只食量如此惊人的狗作伴,也未免太奢侈了吧。

    “那也可能是用来抵御野兽。你也看到男人的斗篷了,是一只完整的熊皮,小屋又处在山里头。现在大雪封山,所以才没看到野兽的影子,”小鲜也只能想出如此的解释了,的确要养作伴的狗,白毛大狗又有些不合适。

    “小心脚下,”周子昂盯着一块凸起的雪地,这附近设了很多捕捉兽类的小机关。前几天他会偶尔陪着小雀外出,那孩子出来并不是为了玩耍搭雪人,而是检查周边设下的一些捕猎机关。

    小雀年龄不大,但对周边的环境却了解的很,一个能在雪山里。家中大人又时常外出的小孩,已经等同于一个猎人了。

    她具备了很好的自我保护的能力。

    被周子昂这么一分析,小鲜实在是猜不出养狗的原因了。

    “你的冰刃碎片一拿出来,那只狗就有了反应,在我散出金品灵力时,它的反应更大。这是一只灵导犬。”犬是人类最早训化的动物之一,和家禽相比,它的作用更多体现在辅助上。在欧洲的一些雪山里,训练有大量的搜救犬。负责拖运物品和搜救遇难的人员。

    白毛大狗的作用,应该就是如此,只是它在灵气感应方面,很特别。

    尤其是在周子昂散发出金品灵气时,反应更是敏捷,想来当初训养他的主人。灵气也是如此,所以在接触金品品阶时,灵獒的反应要更大些。

    周子昂的猜测,很准确。

    白毛大狗的名字叫做灵獒,是一种频临绝迹了的珍贵家养獒。它最初是被藏民驯化,只饲养生活在西藏偏僻之地,拥有狼和狗的血统。

    这种獒虽虽也属于藏獒的分支,却和藏獒很不相同。它们最早被驯化出来,是为了寻找藏地的一些珍稀草药和搜救迷路的人。

    小雀家的这只灵獒比起其他灵獒来又更有些特别,它一出生,通体就是白毛,因为生得怪异,又一身的软骨,难以站立。

    在出生没多久后,就被它原本的主人视为不祥之物,丢弃在了野外。

    没有母獒的哺乳,小白獒奄奄一息时,被一个途经野地的布达拉宫的喇嘛救获,养在了那里。

    一直到它成年前后,它还是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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