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度的颠簸,在车里的人看来,仿佛整个世界都在震动不休。
可惜驾驶终究不能凭借冲劲就能想去哪儿去哪儿,想在密林中如履平地,还不是现在的林锋可以达到的境界,甚至是平安的将大卡车开出去,对于他而言都是一件很是困难的事情。
所以在深入林子里大约五百米的距离之后,大卡车终于被几颗顽强的抱在一起的小树给牢牢的挡了下来。
林锋一边大声喊着:“下车”,自己也已经将车门打开跳了下来。
龙狼小队的众人下车的速度自然也是不慢,下车之后,只见林锋朝他们招了招手,立刻向着树木茂盛的方向钻了进去。既然他们的车用不了,当然也要对方下车,无论是战是逃,都要容易不少。
龙狼小队的装备是西南军区最先进的,没人身上都有卫星导航系统,队员们一看便知道林锋这是要带他们往自己装甲车的位置而去,毕竟这里离洛秋太近,刚才的枪声恐怕已经惊动城中的守军了。
他们想的没有错,洛秋城里的守军听到城外的枪声之后,立刻报告给了昆布大将军,昆布本来并不如何再意,这里是他的老巢,只要不是大军来犯,他可不怕这些摸进来的企图做些什么的特种兵和侦察兵,跟何况是已经暴露了的。
但是他突然想到自己最宠爱的小儿子昆达好像刚刚领了任务出城,心中便有些担心,联系了一下居然联系不上,顿时紧张起来,立刻命令自己的心腹将领,带上整整一个营的兵力,开了七辆运兵车、三辆装甲车出城向那个交接地点赶去,要他们务必将自己的儿子带回来。
好在林锋将车开进了山林中,若是沿路逃跑,只怕马上就要被这些人堵个正着,插翅都难飞。
丛林茂密,追击龙狼小队雇佣军团的装甲车终于也开不进去,数十个训练有素精于丛林作战的雇佣兵从装甲车里钻了出来,向着龙狼小队逃窜的方向追了过去。
双方在丛林中展开了一场追逐战,龙狼小队毕竟不是当年的龙狼小队,在丛林中的移动速度甚至比不上那些雇佣军,虽然使尽了全力,却是越追越近,落在最后的光狼终于进入了敌人的射程,身后渐有枪声响起。
在光狼前面的是熊狼,他身体如狗熊般的强壮,行动力自然也是极强,之所以拖在后面,是因为他的肩上扛着他吃饭的家伙,当然说的不是脑袋,而是他的重机枪。
林锋在他的前面,不是因为走不快,而是因为他的腰上一根绳子拖着许阿多,如果没有他的帮助,以许阿多的素质只怕早就死在敌人的乱枪之下。
听身后枪声渐骤,光狼更有越拉越远的趋势,林锋突然听下脚步,等熊狼扛着枪喘着粗气跑过了的时候,林锋猛的将他肩膀上的重机枪抢了过来,沉声道:“枪我来拿,你帮帮光狼,他快跟不上了。”
“是!”熊狼知道现在不是矫情的时候,虽然有点舍不得自己的重机枪,但毕竟还是战友的生命更加重要,他毫不犹豫的将身上的背包绳解了下来,系到了光狼的腰带上,然后发力狂奔。
熊狼用的重机枪有六十多斤,是除了达林机枪之外最重的机枪,也是公认最重的单兵武器,达林机枪虽然比它重,但是从来没有人认为那是单兵武器。
不用扛着六十多斤的重机枪,改成拖着一个人,熊狼顿时觉得轻松了不少,拖着光狼很快就追上了林锋和许阿多。
追上林锋之后,他一边跑一边有点担心的对林锋道:“狼牙,这帮孙子跑的比兔子还快,要是实在不行就把枪扔了吧!”
“不用!”林锋随意的一抬手,毫不费力的将重机枪甩到了肩上,脚下微微发力,居然再一次将熊狼甩到了身后,看起来似乎很是轻松。
熊狼倒抽一口凉气,心中暗道:也不知道狼牙是什么材料做的,看他小身板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