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错呀,来找男朋友吧,在v7呢,等你半天了。”说完还暧昧地朝她眨眨眼。
她曾经在这里做过兼职,与这里的人基本上算是相熟;后来学业太忙,才辞了这份工作。
咖啡厅坐落在学校旁边,环境雅致,价格合适,来光顾的学生颇多。
她和程飞黎常约在这里,一是地方熟离学校近,二是也不愿意他太浪费钱。程飞黎抗议过几次说想带她去更好的地方,最终还是拧不过她,才算妥协。
“老板娘你今天真有空,就别取笑我了。”老板娘的调侃引来餐厅大部分人的侧目,虽然现在人还不多,宁错错也觉得难为情,打完招呼就急忙低着头往二楼跑。
刚推开门,一股重力就把她扯了过去,反压在门上,急风骤雨般的吻狠狠地吻上她的唇。
知道是程飞黎,宁错错没有推开他。算起来已有半月未见,她也很想他,只是这会儿他像拼了命似的急切,倒有些吓着她了。
一阵狂吻过后,程飞黎喘着粗气松开嘴,湿润仿佛还带着电流的唇移至她粉红耳垂,轻咬一口,才哑着嗓音说
“宝贝儿,去我那儿吧,要不地方随你挑,想你了,好不好?嗯……”程飞黎一边大手偷偷从她衣袖下摆滑了进去,一边拿硬邦邦的下身轻蹭着大腿根部。
宁错错低着头,光洁的面颊再添红晕,虽然他们有过几次,可是,这样赤果果的说法,她仍不习惯。
闻到他嘴里喷出的浓浓酒气,这男人,大概喝多了吧。
狠狠地白他一眼,拖着他坐到沙发上,瞥见桌子上的两只空酒瓶,果然喝太多了说胡话呢。
从包儿里摸了几张湿纸巾给他擦擦脸,指尖细致地轻扫过他脸上每一寸轮廓,眉目俊朗,五官清逸。
这个男人,她知道自己是爱他的,很爱很爱,所以才会愿意把自己全副身心都交给他。
程飞黎侧躺在沙发上,那两瓶酒对他来说其实只是漱漱口而已。但他无比地享受她的柔软小手在脸上动来动去,和她每次接触,他都觉得像是有什么渐渐填满了他的心,从未有过的满足与幸福汹涌似潮一般淹没着他。
他就这样无可自拔且心甘情愿地陷入曾经鄙夷唾弃的//
爱情,他爱她,很爱很爱。
曾经从未想过,与几哥们儿在南都并称混世魔王的他,混际花丛多年,会有这样一个女子,让他日思夜想,患得患失。
单手支起头,抓过在他脸上忙碌的小手放在唇边轻吻几下,扬起眉梢看着她的绯红小脸邪气着说
“你就虐待它吧,等它哪天不乐意要罢工,你就该找地儿哭去了。”
宁错错一愣,没明白他在说什么,待反应过来,手指就朝着他的胳膊拧去,没个正经。
闹了一会儿,程飞黎抱着她问
“你爸找你什么事儿呀这么急?”
宁错错没想到他突然跳转话题,怔了几秒,觉得这事儿还是不要和他说,这人脾气不太好,反正已经解决的事,说出来也只是凭添烦恼而已。
“没什么事儿,就是见见我爸的老朋友,因为小时候也见过,才把我也叫去了。”
除了娃娃亲的事儿,她也不算说谎。
程飞黎也就那么一问,打开了话题,他就琢磨着怎么才能把这姑娘给引到他想说的正题上。
刚才来的时候听老板娘说最近几个学长追她得紧,他得想办法把她绑在身边,绑一辈子,最好的办法就是——结婚。
这个念头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他的脑海,却是第一次来得这么强烈。一想到这个女子将永远都属于他,他的心脏不可抑制地开始狂跳;他永远都记得第一次拥有她的时候,那种美好感觉就像他得到了整个宇宙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