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枫平静地睁开眼睛,陈旧的屋梁映入眼帘,三个亮晶晶的窟窿有些刺眼,眼睛又眯了起来。
又做梦了么?
十年了,他已经完全接受现实:穿越了,或者重生了,反正就是这么个意思。
毕竟已经过去整整十年,此时已经十三岁的他,早已没了兴致和精力,去深究这两者之间的不同。
因为这是古代,动乱的古代,朝不保夕的古代。
从柔软的干草上缓缓坐起,抓过一件粗布短衣给自己披上,绑上绑腿,蹬上草鞋,站起身来系紧腰带。
这就是刘枫的全部家当。
衣服有点紧,那是别人家孩子穿不下了给他的,眼瞅着也要穿不下了。
新的身体发育有些离谱,没成年却身高七尺,肌肉盘根错节,壮得像头牛,错了,或许比牛还要壮些。
如今的他,不再是黑帮的首席军师,也渐渐淡忘了纸醉金迷的堕落生活,尔虞我诈的血腥拼杀。
如今的他,又成了孤儿,一个穷的连裤子都没有的山里娃。
举目四望,唯有苦笑。
“家徒四壁”已不足以形容他的家境,因为“四壁”中倒有“两壁”各破了一个大洞,大到直接把前后房门都给省了,好在他也不怕贼惦记,前洞进后洞出,两袖清风来,一捧清水去,啥也别想捞走。
地上躺着一个邋遢的老人,仰天八叉,鼾声如雷。
这是他的养父。他叫他老爹,别人叫他李德禄。
自己的身世如何?他不知道,也不关心,毕竟他的灵魂也是外来户。
事实上,若要取富贵,对他而言唾手可得,因为上天的恩赐,哪怕他只是一名普通人,也足以凭此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可是他没兴趣!如今的生活虽然异常清苦,可他却甘之若饴。
他很累,这样简简单单生活,很好!他很喜欢!
走到角落,拾起一把手弩和一柄小猎刀。
手弩是仿造警用狙击弩的结构自己手工制作的,虽然小了数倍,但却很配他现在的年龄。
猎刀是李德禄给的,听说是在山林里捡的,可能是哪个倒霉猎人的遗物。
这是他吃饭的家伙,为了养活自己和地上的老人。
这一世的刘枫,五岁下地耕田务农,六岁上山砍柴打猎。直到现在,他依然是村子里最年轻的猎人。
掀起门帘,眼前一亮,这里的天很蓝,山很青,水很绿,人也很淳朴。
比如躲在门边儿的小丫头,那是邻居罗三叔家的闺女,名叫罗秀儿,今年九岁,平时和刘枫很要好,只是有个毛病,总喜欢躲在门边上,等他迈出屋子就突然跳出来,这时刘枫就会装作受惊的样子,然后引来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哇!——”小女孩张牙舞爪地蹦了出来,一袭嫩黄的衫儿,两条黑亮小辫,古灵精怪,十分可爱。
“哎呀!你吓死我啦!”刘枫夸张地叫了起来,猛拍胸口,心悸地直喘粗气。
小女孩笑了,很好听,真像铃铛般清脆悦耳,这是刘枫每天最享受的时刻。
“枫哥!你胆子真小!”小女孩吐着雀舌,扮着鬼脸,惯例地问道:“又要上山了么?祝你今天大收获!”
“有秀儿这句话,今天肯定满载而归!”刘枫胸膛擂得山响。
这时一个嚣张的声音道:“又在吹牛!今日可敢跟我打赌么?”
刘枫一脸苦相地回过头,对面站着个虎头虎脑的半大小子,一身短打劲装,这扮相在村子里算是极光鲜的。
他是罗秀儿的哥哥,有一个很霸气的名字:罗冠虎。
此人是村子里唯一在身高上不输给刘枫的同龄人,难免产生了一山二虎的错觉,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