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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金华城官府曾出兵五次围剿血狐狸,可是每次赶到预埋的地点埋伏了一天一夜,也不见丝毫动静。这就发展到后来官府虽然对其恨之入骨,但是又对其没有任何办法,打人家不和你正面打,追人家又不给你机会,埋伏还老找不对地点,被耍得是团团直转。

    情急之下官府只能不停加高悬赏的银两,重赏之下也确实打动了几名武林中人,不过在连死了十几名高手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去为这些银两送命了。这一来二去,不但没有收拾掉血狐狸,反而徒增了他不少威名。

    在金华城,血狐狸的崛起完全建立在杀戮之上,其带领手下所过之处都是一人不留,全部杀光抢光。加上专门挑选那些没有什么比较薄弱的村庄或者是偏远镇子,在连续几次清洗过几个村庄以后其威名逐渐民间流传开来,因人狡诈残忍,手中沾染鲜血无数,故被人称作血狐狸。

    血狐狸此刻正伏在草垛中,身边还有十几位手下同他一起压低了身子,目光注视着那位骑马的少年逐渐进入了自己的包围圈内…

    在带领手下洗劫了一个村庄后,他同手下兵分两路,一方面分出十余号人将抓来的女人和抢来的财产送往自己的秘密据点,一面继续领着十几名弟兄看看能不能再找个路过的商队什么的再干上一票。

    身穿毛皮背心,身材高大的男子此刻正骑在马上,低头看着在地上垂死挣扎着的女人,眼神中说不出的冷漠,好像此刻看着的是一只被屠宰的家禽一样。

    身高接近两米,身材健壮,裸露在外的手臂上一根根青筋暴起,厚厚的嘴唇和一双小眼睛,要不是官府通缉令上画着他的画像,处处张贴在各个城镇和村庄,否则没几个人会相信这个长相忠厚,面相淳朴的人就是杀人不眨眼的血狐狸。

    血狐狸脸上划过一抹残忍的笑意,本来因为丈夫和孩子全部被自己杀死,早已经吓傻的女人不知道为何却突然暴起,将发杈狠狠的刺向他的太阳穴,想要将他一击杀死。

    “可惜啊,要是让你得手了,那老子几十年岂不是白活了。”

    血狐狸残忍的看着那个女人,他没有给他第二次反抗的机会,右手直接掐住了她的脖子,单手将她提在了半空。

    看着女人两只脚在空中死命的瞪着腿,脸上因为呼吸困难憋得通红通红,两只手也从一开始拼命挣扎,渐渐的失去了力气,他心中也逐渐升起一份另类的快感,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单单靠抢劫而来的那点钱财已经不能让他动心了。

    可是在一次抢劫中,无意将一个小孩掐得窒息而死,突然间让血狐狸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

    自此以后血狐狸除了抢劫杀人还有了另一个乐趣,就是看着那些平凡的生命在自己手里渐渐流逝,只有这样他才能找到自己活着的价值,清楚认识到自己手中力量的强大。

    看着逐渐挣扎不动的女人,他眼中闪过一道嗜血的光,随即虎口收紧,渐渐加大的手上的力气。

    两声清脆的嘎嘣声从女人脖子上上传来,女人脖子扭向一边,却是再也没有了动静。

    “哼,真是扫兴”

    血狐狸说着将女人尚未死透的身子随意往外一扔,着地以后明显可以看出女人脖子上的骨头已经被捏碎,眼看着只剩往外出的气,明显是活不成了。

    “大哥武功盖世,下次弟兄们再把金华城城主那个小女儿抓来,让大哥好好享受一番。”

    “对对对,这等山村农妇怎么能让大哥尽兴。”

    几名手下此刻赶忙过来大拍血狐狸马屁。

    “哈哈,好,我经常告诫你们眼光要放长远,看来你们学习运用得非常好。不过金华城城主的女儿不算什么,以后我们要抢公主,抢皇宫,把天下的金银财宝都刻上老子的名字,那才叫痛快。”

    血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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