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手眉头皱了皱,却并没有开枪去营救那些毒贩,而是提起狙击步枪就转身往回走去。
“狙击手跑了!”董利华趴在峭壁上叫道,手里面拿着望远镜,一直负责监视那名狙击手的举动。
李安一听到狙击手跑了,立即冲了出去,顺便出手打晕了那名使用机枪的家伙。当然,他没有忘记换把步枪,并检查了一下里面的弹药。
对付一名狙击手可不是好玩的,如果连武器也不拿,那就真的是作死了。
董利华只是出声提醒一下,没想到李安竟然追了上去,急忙叫道:“李安,别追了,快点回来!”
李安却像是什么也没有听到,人已经消失于山林里,紧咬着狙击手不放。
该死的。
董利华心里骂了一句,想着这件事结束之后一定要好好地收拾李安一顿,让他知道什么是纪律,人却朝着一线天内冲了过去。
捡了把步枪后,董利华一边往前跑一边冲进入一线天的孔建华喊道:“这里交给你了,想办法找到那两匹骡子!”
“唉。”孔建华应道,带着班里其他人迅速将受伤不轻的毒贩们给绑了。
至于那两匹骡子,它们冲出一线天没多远就停了下来。
每只骡子身上都驮着上百斤的毒品。
两百多斤的毒品加上几名活着的毒贩,这样的战利品对一个边了哨所来说绝对是一次大胜利,而主导了这次胜利的竟然会是一个新兵。
李安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新兵蛋子吗?
已经在边防线上工作了几年的老兵们心里全都打上了一个问号。
一条小河将大地分为两块,左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右边则是另一个国家。
在小河右则的密林里面,十名全副武装c藏身于“吉利”服内的男子手持各种武器,每个人的眼睛里都布满了杀气,死死地盯着河对岸。
“队长,那家伙不过是一个新兵而已,为什么我们不直接杀过去,而要这么麻烦?”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向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问道。
中年男子右脸上有着一道长长的刀疤,裸露在外的手背着纹着一只黑色的鹰头。
黑鹰佣兵团在所有佣兵团中不过是一个小的不起眼的佣兵团,他们却接了一个价钱不菲的任务,刺杀一名十八岁的新兵李安!
佣兵不在乎所杀的人有多大,是男是女,可他们忌讳的是杀死这个人的地点。
比如说现在,不过是一河之隔而已,他们却将动手的地方定在了这里,而不是河对岸的。
“你懂什么?”刀疤白了一眼刚刚加入黑鹰佣兵团的年轻人,两眼深沉却充满忌讳地看向河对岸,“小子,叔给你一个忠告。你可以将刀刺向这个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却绝不要踏足,那里是禁区,是我们不能前往的地方。”
“为什么?”年轻人不解地问,有一种初生牛犊不畏虎的劲头。
“为什么?”刀疤哼了声,沉声讲道,“因为当你的双脚踏足的大地时,也就意味着你亲自将死神的镰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到最后连自己是怎么死的也不知道!”
年轻人打了个寒战。
刀疤两眼死死地盯着河对岸,为了能完成这笔买卖,他不惜低价接了毒贩的护送任务,目的就是为了将李安给引到这个地方来。
“鹰巢c鹰巢,我是鹰眼,小鸡已经离队。”狙击手的声音突然在刀疤的耳朵里响起。
刀疤精神为之一振,兴奋地叫道:“干得好,把他引过来!”
狙击手一边跑一边回头看了眼紧咬着他的李安,接着讲道:“鹰巢,我是鹰眼。我现在有机会击毙他,请求行动,请求行动!”
“不行,必须把他引到这里来,我们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