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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

    可是自从那件事情发生之后,她便再也不敢写字了。

    左坷欣回想起她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灵能力的时候。

    那是一次偶然,她在校里受到了同们的诬陷。有一个家里比较有钱的女孩,向老师报告说她偷走了她新买的发夹。原因是她刚戴着那只蝴蝶结发夹来教室的时候,左坷欣多看了两眼。

    左坷欣没有拿。

    但是全班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她。

    老师要她交出发夹,她自然是交不出来。于是,她就成为了众人口中的小偷。

    那时候在农村,大家家里都很穷,左右邻居间会互相借用东西,但从来不会用“偷”这个字眼。

    左坷欣被冠上了“小偷”的名号,这令当时才十岁的她非常的难过。

    由于心中的郁愤无法释放出来,回家之后,左坷欣便开始写日记。

    她的原意只有一个,希望有一天有人能看到这本日记,之后便相信她。

    她在日记中写道:“我真的没有拿小婷的发夹,真的没有。我希望能有人相信我。”

    这本日记本写好之后,她便放在了抽屉里。

    左坷欣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即使心里有着各种想法,但是嘴上却无法表达。她所有的话都记在了那个日记本上,但是却没有向别人亲口透露一句。

    然而,到了第二天上的时候,居然有人来向左坷欣道歉了。

    “左坷欣,对不起,是我们误会了你。我们相信你没有拿小婷的东西。”

    左坷欣很惊讶:“那发夹找到了吗?”

    同们摇摇头:“还没有找到。不过我们相信不会是你做的。”

    发夹依然没有找到,但是却有人肯相信自己。

    左坷欣感到非常的意外,她昨天在日记里写下的内容竟然成真了。

    然而,这只是她第一次在不自觉间使用了自己的灵能力。这一次,她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能力,将会造成怎样大的可怕波澜。

    让她真正感觉到害怕的,不是她把自己的这个奇怪的能力告诉她的同,继而遭遇到她同们的排挤。

    而是有一次,她无意之中写下了一个人的名字。

    “讨厌的李华华,答应过我的事情不遵守,把我的秘密告诉了大家。我非常讨厌她,我希望她以后都不要再说谎话。不想再看到她!”

    就是这简单的一行字,结果,那名被她当成是最好的朋友,在她写下这一行字的一个小时之内,即掉进了村的河里淹死了。

    当人们将她的尸体从鱼塘里捞起来的时候,人们看到她的嘴里塞满了石头和水草。就好像她故意潜入了河底,吞吃河底下的东西似的。

    左坷欣当时去看过了李华华的尸体,白白的尸体,发泡肿胀起来,比课本上的白纸还要白。就是那一眼,使她开始恐惧起自己这样的灵能力来。

    她并不知道李华华会死。死得这样惨!

    她只是写着不要她再说谎,只是一时意气说不想见她。但没有想到那一行字,竟然会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实现她所写下的内容。

    李华华死了,自然就不会再说谎了。

    她死了,她也就不必再见到她了。

    “左坷欣写下的字都能够实现”这样的传言在村里早已经传遍。当李华华死时,立刻就有人怀疑这件事有可能是左坷欣所为。

    左坷欣永远记得,村里的人冲进她的家里,房间内,翻找着她的书桌,检查她的日记的那一幕。

    那刺眼难忘的一幕,至今仍然像是昨天才刚刚发生的。

    李华华的家人发现了她所写的那一行字。

    于是,那行字成为了她的“罪证”。她从一开始的“小偷”变成了“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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