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不是为了博人眼球,恰恰相反,是为了隐藏自己身上夺目的白光,只有血红跟黑暗才能掩盖的白光,以防被其他的修行之人盯上。这是南疆的秘密,等她去了南疆这一切都会知道。
富贵荣华,此人能够轻易看穿,激流勇进这常有,急流勇退的人却难求。两人不再说话,只默默的喝着茶。
摘星楼已经建成,取意便是李白的诗。凯风曾经从别人口中听过,澹台小姐才高八斗,常常吟诗,不过这摘星楼却成了她的滑铁卢。一味抄袭的人会有什么前途?大众的眼睛会被蒙蔽一时,难道还会被蒙蔽一世吗?自己跟阿心在朝日生活多年,却鲜少抄袭,旁人的东西总是旁人的,自带一种风格,若是信奉拿来主义,只会让人觉得此人喜怒无常。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确是李太白的名篇,可惜了,被人这么浪费掉了。想来那个自负的穿越女已经被人捧到目空一切的高度去了,只肯把这些古人当傻子。朝日的平仄跟现代的极为相似,同样一个“语”字,到底是四声还是三声,便有些意思了,放在中国的唐代,这是千古名篇,放在朝日,这就是彻底的下三联,犯了诗歌的大忌。
那位穿越过来的澹台姑娘未免太过不学无术,这都不知道。自恃自己有上下五千年的文明,不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废物吗?从前自己千般万般的阻挠,反而让燃雪觉得自己对她有歧视,还不如让燃雪自己发觉,也是一件好事。江山有芙煜在,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这一切总是有定数在的,自不量力的人总以为能人定胜天,却不知道命运的轮回本就有自己的轨迹。凯风是注定要离开的,在秋日,踏着一地枯黄的落叶,迎着萧瑟的秋风,总是要走的。
她曾说过,有一天她如果要离开,绝对不会带着澹台香薷,那人便守着自己的女儿过活吧,与她又有什么相关?
几个月后,一道传位诏书,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宫中少了许多人,同一晚,凯风带着自己君侍跟幼小的孩子们离开,她也放了流苏回了楚家,不顾写意的推拒,把她留在了展颜的皇子府,她跟写生已经耽误了太久,与她同龄的画扇早有了自己的灿烂生活,写意又怎么能为凯风耽误一生呢?优质恶少
太女继位,剩下的事情便不是凯风可以操心的。二公主从小跟芙煜亲厚,不肯随着凯风她们离开,便留在了朝日,守在自己皇姊身边。
平静的日子尚未过足一年,女帝重病驾崩,膝下无女,澹台侍君的女儿作乱,一举篡位,二公主逃难千里,远走边疆,为探花郎所救,养精蓄锐,以图再战。
凯风虽然在南疆避世,但守着国师这么一个神棍,这些事情还是传入了她的耳中,芙煜素来康健,不该急病而去,凯风对此十分怀疑。芙煜毕竟是她在朝日的第一个孩子,凯风对她倾注了极大的心血,莫名其妙的没了,不能不让她痛心,只是她不能表现出来,毕竟胡恪之他们尚一无所知,让他们活在自己的幻想中会好一些吧。
“芙煜怎么会突然重病?想来国师该是知道的。”锐利的眼神步步紧逼,逼得国师退无可退,自打这些人进驻了南疆,自己的主人就活在舐犊情深中,在这些人面前一再让自己折了面子,以至于现在眼前这货都敢这么跟自己说话了。
国师轻轻的叹了口气,纯白的长袍陪着纯白的长发,一张雪颜不再妖异,就如雪山上的冰莲,遗世。“或许你不会想知道这个答案的。”
“总不能让那个孩子不明不白的走了。”褪去了皇袍,凯风换上了富家子弟的装束,斑驳的树影下,正擦拭着那把冰弦琴。
“太女,不对,是陛下,她总是宠着世子的,受你的影响,总觉得对不起天下的人,也不能对不起世子,对世子几乎可以说是如长辈一般的溺爱。”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