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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这件事,而我身后只是商贾之家,如今采艾也出生了,凤后更是恨我入骨,这事自然是我来。”

    “那些孩子中,你要选何人?听卢氏说,倒是吴西好得很,也不过比我们小几个月,去岁已然开始登台,艺名叫柔桑。你应该还记得他吧?说来那个孩子的心思”

    “陌上柔桑破嫩芽,东邻蚕种已生些。平冈细草鸣黄犊,斜日寒林点暮鸦。山远近,路横斜,青旗沽酒有人家。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倒是一首好词,我非草木,他的心思我如何不知道,只是我已经有了诺,就足够了。”

    “他的性子倒是知足的很,你肯用他帮你做这件事,只怕他为了你死了也甘心,只是还要委屈孟公子一段时间了。”

    我闭上眼睛,说道:“是啊,真心要委屈诺了。可是只有她自己领进的细作,才不会让自己起疑。”

    “也是,我告诉卢氏早作安排吧。你说五皇女初见柔桑,惊为天人,斥巨资包下此人,冷落未婚夫婿可好?不过有了这个传言,太后也许看孟公子就顺眼多了,大家公子再差也比一个乐坊的艺人好啊。”说完阿姊又想起了什么,在身后的架子上找了找,接着扔了一个东西给我。

    “这是什么?”

    阿姊调笑道:“一看就是个被人伺候惯了的,连燧囊都不知道,说来还是这东西给我的灵感,让我想找你求证,问问今夕是何年。”我听了名字就知道了,这燧囊是盛装火镰的器具,佩带于身,火镰就是古代点火的器具之一,对于我这样的人,燧囊自然是用处不大的,平日里都是下人们带着,我没见过也不足为奇,难得这个却十分精巧,这种精巧的仿金属质地,不可能出自唐宋,难怪阿姊起疑。我看着它也很喜欢,就谢了阿姊,收了。我惯是喜欢一些小器物的,这些阿姊都知道,怀恩留下来那些,我都着人好好地放着,一天得侍弄好几回,比我对自己还尽心。

    乐坊有个孩子叫清歌,是那个劫我男子为我插进去的,我本来想着卢氏的忠心我并不起疑,趁此机会,将那个孩子送到东稀土国,但是既然阿姊说让柔桑去,我也不好再反驳什么,何况这细作派去他国,背主的事也常有发生,但是柔桑的性子,断断不是这样的人,怕是今生为我而死也不会有半点怨言了,可我实在并不知道他为何对我用情至深。

    ------题外话------

    可怜的吴西,这样就被你的主子们卖了~

    过了本章,正文终于达到十万字了~感觉比我的计划要差一些呢~希望到时候正文60字可以挡得住,我不希望阵线拉得太长,再写的话可能会写一篇现代的文,是短文,现在有个想法,但是因为不能同时赶两篇,所以还没开始写,在这里为下一部征集一下男主的名字,男主是个死皮赖脸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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