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蝙蝠精,即使到了族群中,你绝对不会发现我在哪里。我花了300年修炼成人型,比一般的蝙蝠精还要晚了几十年的样子。
又花了50年的时间积累财富,开了一家自己的酒吧。符合自己的作息时间,更何况生意还不错。
生意虽然不错,但是却挣不到钱。晚上活动的妖怪们除了本来习性如此外,还要一部分是强大的妖怪,他们本来就喜欢晚上出来找刺激找乐子。这些人看中了我的酒吧,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难过。
高兴的是,至少证明我的生意做得还不错,难过的是,他们喝酒吃东西从来就不给钱啊。没过几年,我就出现了入不敷出的情况。
谈到借钱,同族的兄弟就躲得远远的。喝酒的时候说有困难包在我身上的话,早就散到空气里找都找不到了。
看到自己辛勤建立起来的酒吧和每天那些妖怪喝醉了就乱砸一气的样子,我第一次想变得强大。
于是我晚上开店,白天修炼,希望着有一天能够又当店主,又当保镖。让那些不守规矩的,都离我的店远一点。
然而梦想是美好的,现实确是残酷的。大半年过去了,我还是连人家一个小手指头都打不过,只好窝囊地继续当着越来越有名无实的店长。
直到有一天,我的店里面来了两个少年,一个红眼黑发,一个清瘦秀气。那个红眼黑发的少年一来到酒吧就异常兴奋,一直拉着dj让他献上一曲。
我一看他们就知道是外地来的人。心想赶快走吧,你们不知道这里有多少妖怪,万一有个不下心,你们两个都不够分的。
那个清秀少年倒是一直拉着红瞳少年收敛一点,但是红瞳少年倒像是一点也没有听到似的,终于说服了dj。结果整个舞台都给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从哪里掏出一把古琴,弹了了起来。
当他拿出古琴的时候,我差点把嘴里的酒都给喷出来。这是什么节奏?酒吧里面玩中国风?
显然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感觉,酒吧里的几只狼妖果然喝起了倒彩。在他们的带领下,嘘声一片。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去救救场子。只见那少年眉间一抹怒色,长臂一挥,那些个嘘声的妖怪全部都打成了原形。
猫狗猪兔子跑得乱成一团。估计要是在外面碰到人,绝对会以为这儿是马戏团。
剩下的妖怪都吓得不敢动了。
那少年斜眼问道:“还有谁要笑?”
集体摇头。
少年满意地抚了一下琴弦,说道:“我宣布,从此以后这儿就是我的店。以后,你们要常常光顾啊。”
集体点头。
“今天你们就回去吧,我想早点休息。”
集体点头,程鸟兽状散开。
他走到吧台,问我:“你怎么不回去?”
我虽然害怕地发抖,但还是强装镇定地答道:“我就是这儿的老板。”
他瞥了我一眼:“哦,那你以后就失业了。”
怎么会这样?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他能一挥手把一群妖打成原形,我肯定斗不过他,所以还是认命地离开了这个本来属于我的地方。
没有了酒吧,也不想回族群,我在新北乱晃了几天,毫无目的,不知道以后要干什么。
有句话怎么说的?屋漏偏逢连夜雨。我遇到了那天第一个被打的那几只狼妖。
那狼妖们一看到我就两眼放光,流里流气地朝我走过来,我下意识朝后退,直到身体顶到了墙面,无路可退。
其中一个狼妖说:“你可以啊,什么时候找到外援的?故意整我们哥几个不是?”
就算他们前几天重伤过,我也不是他们的对手,而且我说的可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