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色,六个游侠儿齐齐提剑站了起来。话说这六人早前混入敌营半个月,后来因为表现太出色,居然在临战前被派去守护巴蜀联军后方的粮草。他们没杀成太子鞝,但烧了敌军的粮草迫使巴蜀两国三日内投降也算是立了一份大功,因而人人都从秦伯那里得了一百金。
“我们不是抢匪,只是过路的商人,船走不动了,见这里有火光才寻来的。”一个清朗的男声在黑暗中响起。
阿蓼几个人从林子里带出来四个人,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男子就算他拿着刀出现在我面前,我也不会把他当作抢匪。他反而要担心,我会不会突然想转行,不当巫士当抢匪。
这话没有一点夸张。眼前的男子三十岁出头的样子,高额琼鼻,眉目疏朗,戴金冠,着皮靴。金冠上一颗硕大的明珠,在火光的映衬下透着莹润的光泽,如一轮明月悬于头顶。往下是一件靛蓝色菱格纹底的夹絮锦袍,袍缘一圈用暗金线密密匝匝地绣了云雷纹。这样一件锦袍,除却用料不说,仅那袍缘的金纹便要一个善绣的女子,花上三个月的时间方能成品。更不论他腰间那条镶夔龙纹白玉片的革带和腰际挂的串琉璃珠香囊,样样都是世间少有的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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