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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寿从黄大爷家中出来的时候已经快晌午了,珍妮弗和小孩子们没有再练拳了,而是正在一起玩儿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秦寿的弟弟秦壮正扮演着“老鹰”的角色,而珍妮弗则是在最后,当着一只小鸡。一个大姑娘和一群小孩子在空地里跑来跑去,不时的惊呼大喊,每个人脸上露着灿烂的笑容。

    “这还真是”

    秦寿笑吟吟的看着玩得欢畅的珍妮弗,这小妮子在英国恐怕很难有机会玩得这么开心了,和小孩子们在一起,珍妮弗竟然也像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一般,快乐无忧。

    “噢,秦,你回来了?”珍妮弗看见了秦寿,兴奋的大叫一声,一边躲避着老鹰的抓捕,一边冲秦寿叫道,“秦,你也要来玩玩吗?太好玩了!”

    秦寿摇了摇头,道:“珍妮弗你是故意消遣我么?”

    珍妮弗吐了吐舌头,笑着道:“我忘了你脚上有伤了,秦。”

    说完之后,珍妮弗也就不再管秦寿,自顾自的和小孩子们继续嬉闹。

    秦寿也不在意,就在一旁笑吟吟地看着。

    再玩闹了一会儿之后,有大人过来招呼自家的小子回去吃饭,小孩子们渐渐散去了,珍妮弗也搀着秦寿,和秦壮一起向着家的方向走去。

    “壮伢子,你快上中学了吧,能跟得上么?”

    在回家的路上,秦寿询问着自己弟弟的学业。

    秦家村是没有学校的,或者说,周边的几个村就只有一个学校,校址在隔壁村。说是学校,其实更像是一个私塾,因为学校总共就只有一个班级,老师也只有两三个。他们只负责教授小学的课程。附近村庄的很多小孩子在念了几年书,学了一些字之后,便不会再继续读书,而是选择回家务农,帮助家里干活。而想要继续读书,就得去百里之外的县城。

    当年的秦寿就是在隔壁村念完了小学,然后去县城读的初中和高中。整个秦家村同龄孩子中,也只有他一个人选择了继续学业,每天三四点就要起床,步行一百多里去中学。白天就在学校不回来,而一放学又得再次走一百多里回家。

    偏远农村的孩子想要出人头地真的很难,那段日子是秦寿最为难熬的时期,往来两百多里,白天只能啃馒头就冷水,有时候则是娘亲给他包的饭团,不过依然是冰冷的。所庆幸的是,不管多么困苦,秦寿总算是熬了过来。他念完了所有的课程,并且通过自身的努力,成为了秦家村有史以来第一个拷上大学的人,并且还走出了国门。远赴重洋。

    秦寿清楚的记得,在他即将要出国之前,不只是秦家村,就连周边的几个邻村也跟着一起热闹沸腾。父母喜极而泣,而乡亲们则是高呼“文曲星”下凡,而就是在乡亲们灼热和期盼的目光中。秦寿最终离开了村子。

    在美国的时候,秦寿一直很用功的念书,他想要通过自己的所学,来改变秦家村甚至是周围村庄贫穷落后的面貌,不过老天作弄,他最后竟然选择成为了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但不管怎么说,学什么做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已经有能力为自己的家乡做点什么了。

    听到哥哥的发问,秦壮很得意的扬了扬头:“我的成绩很好呢,先生们都夸我聪明,说很像哥哥小时候呢,说我也可能会和哥哥一样,成为文曲星呢!”

    秦寿满意的点点头。作为第一个从村子里走出去的人,他很清楚,不读书,不一定不能出人头地,但是读书,则是农村孩子通往成功最简单的一条捷径。

    “不过”秦壮的眼睛突然有些黯淡了下来,“哥,我已经六年级了,不过我想读完小学就不去县里了。”

    秦寿脸上的笑容一滞,心里突然有些冒火,原本向前的步子也停了下来,一张脸沉得几乎快滴出水来。

    这样的秦寿让珍妮弗有些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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