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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前的赤木口之战中,年纪小小就已经挥露头角的拓拔力薇却是死在了战场上,被那个让鲜卑人流尽鲜血的向宠一把大火烧成了灰烬。拓跋诘纷如何不愤怒,爱子的痛失,部落外援的松动,两大噩耗足以让他怒火冲天。

    也是因为这样,在南匈奴迁往太原郡后占据了匈奴大半故土的拓拔鲜卑才会如此迅速的集结兵力。奋勇奔来。

    三万骑军,集合了河西鲜卑全部常备军的乞伏司仁,手中一共握有三万大军。

    出击,把汉人的骑军赶到大河中去!

    乞伏司仁不可能等到曹军以及匈奴、乌丸、中东部鲜卑、陇西鲜卑的兵马全部到位后才进行进攻,那个时候怕是根本用不着自己进攻,刘宪就会全军渡河转回北地。

    鹿结部以及另外三个小部落。这无疑是一块肥美之极的羊肉,现在刘宪已经把羊肉煮熟了。乞伏司仁不想等上个把个月,等到刘宪把这块肥肉吞噬大半甚至是全部才再动手。

    一声令下后,三万大军倾巢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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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西广袤的大草原上,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的大军正在快速向西前进。走在全军最前面的就是刚刚在乌兰泽胜上一场的秃发匹孤,丹止二前在纳森、珠日和两战的胜利。秃发匹孤已经是连胜丛押习虽然这三阵对决的都是小部汉军骑军,可他秃发匹孤也仅仅是此次鲜卑大军的先锋而已,所率的只有五千骑。

    目光所及,一片匹马纵横,刀光似雪,大军先锋军气势如虹,军容

    。

    站在靠近行军路上的一处山坡上,秃发匹孤观望着归他指挥的五千先锋军,心中激荡飞扬,是抑制不住的风发意气。瞬时间,一部之首边的感觉充满了他的头脑:五千精锐在自己手中,只要自己能够一直胜下去,打到把汉军赶下河,那么拓拔鲜卑头人的位子还不是囊中之物么!

    他秃发匹孤,拓跋诘纷的长子。部落最合法的继承人,却始终生活在一个比自己小上七八岁的弟弟阴影下。

    拓拔力薇,他不就是有个好母亲么?没有了这层光环他还剩下什么?平日中表现数灵乖巧有什么用,真正的鲜卑勇士还是要在战场上去建功立业!

    再看一眼麾下的五千骑军,秃发匹孤一时间只感觉自己是豪情万丈!自己已经连胜了三阵了,眼看着也已经要到鹿结部驻地了,只要再努力一把,部落就是自己的了。

    想到此次回去能够一雪十多年的憋屈耻辱,秃发匹孤脸上就忍不住现出一阵希夷、向往!

    仿佛洞察了他的想法,一旁竖立的王凌笑道:“以此等之军连胜刘军三阵,秃发千骑真是英雄了得啊!”

    虽然是赞扬的话语,但王凌这般似笑非笑的说出来,脸上还挂着让人琢磨不透的笑容,终是给人一种蔑视、嘲讽的感觉。而且“此等之军”这句话本身就有蔑视鲜卑骑军的意思。秃发匹孤很是不爽,可他弄不清楚这个阴洋怪气的白脸汉人对自己到底是在赞扬还是讽刺。

    秃发匹孤出身已经是很好了,是真正的鲜卑上层贵族,可面对王凌这样的大汉豪门世家子弟,自卑感深深地映在他的心里。

    不仅仅是他,就连他的老子已经乞伏司仁等人一块算,在面对王凌的时候,在看到王凌日常行为举止的时候,一种粗鄙的感觉也始终徘徊在他们的心中。

    也正是因为这样,秃发匹孤在王凌面前就格外的卖弄着自己的傲慢和粗鲁,敞弄的胸怀隐隐显露出他那一身的粗壮的肌肉和道道伤疤,摆出一副架子就是:老子大老粗一个。就是瞧不起你们这些吃软饭的汉人!试图用野蛮的粗鲁来压倒那种自己羡慕却又学不来的优雅风度。

    秃发匹孤鼻孔向天“哼”了一声,仿佛没听见王凌的说话,也不搭理。

    作为曹操的钦使,王凌知兵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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