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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远修尴尬地假咳一声,介绍:“这是林芝,林老师的女儿,我大学同学。”

    宁远修上的是戏剧学院,可在萧焕看来林芝身上的绝对不是学艺术表演的人该有的气质。

    林芝微微一笑:“我大学学的是编剧,后来发现不太适合,出国后就转专业成了金融可能是我们家所有才气都被我爸一个人用光了,所以我也写不出什么好本子,呵呵”

    林颂贤倒是不同于媒体上宣传的那样挑剔死板而刻薄,在女儿面前也是个慈眉善目的老人:“瞎说,你自己懒还赖我!”

    众人都附和着笑起来,宁远修见萧焕没什么别的反应,顿时觉得诡计得逞了一大半,笑得格外老奸巨猾,招呼着大家上座:“这样,人都齐了,我们差不多开始了吧!”

    萧焕平静地听着几个人扯着一些有的没的,偶尔举杯敬酒,并不主动参与话题。几个人主要还是集中在《大荒龙野》的筹备上,似乎也并不避讳萧焕这个外人在,对几个已经在后备名单上的人选毫不留情地评头论足。

    萧焕不曾想到的是宁远修竟然是内定的男一号,而似乎几个人有意让自己也参演其中的角色——任怀意。

    《大荒龙野》并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主角从少年一步步成神的武侠红文。林颂贤当年标新立异,偏将主角设置成了一个年近四十因为伤了双腿而不会武功却身残志坚智商超群招蜂惹蝶无数的帅大叔。

    咳,总体而言是一个主角励精图治游历江湖复仇振兴家门的故事。

    可是倘若一部小说没有些二十出头的或浊世翩翩佳公子,或神出鬼没的冷面少侠,或沉稳睿智的英俊助手那简直就是毫无看点了,也没有公司会无聊到拍一部古装纪录片放到黄金档。

    而任怀意,就是文中会引起所有女读者心疼的炮灰男配——十来岁男主满门被血洗后逃生荒野,于溪边捡到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深觉婴儿身世坎坷生出几分同病相怜之感,便躲到乡村,为他人代写书信糊口,将婴儿抚养成人。

    男主自然不会忘记家仇,养育婴儿也多少存了几分私心。任怀意几岁之后男主便将自己记下的祖传秘籍教给了任怀意,而任怀意恰好也是骨骼清奇,不得多得的练武奇才,十几岁便学得一身本事,在男主的耳濡目染之下心思更是缜密稳重。

    任怀意二十出头后,男主愈发觉得凭借自己的智慧和任怀意武功,稍加努力便可完成复仇大业,此后进入江湖后一路坎坷闯荡任怀意都对男主不离不弃。

    狗血的剧情自然是随着复仇,任怀意的身世逐渐被揭开——他的真实身份是当年雇佣杀男主一家的其中一名杀手的孩子,背后有一块胎记。而杀手当时只是去溪流中洗去身上血污并捉些鱼填饱肚子,可万万没想到把自己娃往岸上放了一段时间后居然被男主捡走了

    从此以后任怀意心头一杆从不怀疑地指向男主的秤开始逐渐偏离,青年每日都活在“我要对男主忠诚是他养育了我”,“可是养育我的人却指使我杀了我亲爹”,“不,不是男主指使我,我是心甘情愿的”,“噢我竟然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真是天理不容,我好恨我自己我应该去死”,以及“男主复兴家业未成我还不能离开他”的纠结之中

    最终男主中兴家族,任怀意拒绝了男主恳切的挽留执意离开,离开时仍旧身着那套黑色劲装和黑纱斗笠。数日后江湖上传闻有游侠丧命溪水边,被发现时人们惊恐地发现杀人者似乎和游侠有着深仇大恨,竟将他的脸和身体用刀子划得血肉模糊。

    依稀还辨得出游侠生前穿着的是一套黑色劲装,残破的斗笠斜挂在一旁的枝斜叶零的竹丛里。

    男主闻讯赶来,见到尸体后沉着地翻至背面,一片残肉看不出是否有过胎记。

    林颂贤最终也没有告诉读者任怀意究竟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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