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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即将进去森林前,凌云在一个较大的超市里买了很多东西,除了零食以及水外,他还买了一个强光手电筒,以及一根棒球棒。

    手电筒自然是为了照明用的,因为他那个手电筒是个二手的,电量不足,根本用不到明天早上了,因此他又花钱买了一个。至于棒球棒吗?那当然是防身用品了,这里边的森林里有什么,凌云不知道,但是有件武器在身上,总比两手空空要强吧!于是,他就拿走了这超市里边仅剩的一根棒球棒了,将东西包好之后,凌云踏上了去云南的征程。

    原本他是要等明天再走的,可是这边的事情能够瞒多久,他估摸不准,为了不引起变故,他准备连夜启程,赶往云南,也好让自己安心。

    至于为啥要走森林,那也是无奈之举,他身上的证件不齐全,根本经不住武警检查,虽然大伙儿都知道杀人凶手是个成年人,可是他哪有时间和他们去磨叽呀!再个他背包里边还有六万多块现金了,一旦露馅,而他又解释不出前从何来,铁定走不了。

    于是,他就想到了从森林里走了。森林挺大的,武警除非将整片森林都包围住,要不然很定是逮不住他的,虽然累一点,但是却也安全一点。

    “走”来到森林边缘,凌云没有犹豫,走了进去。

    森林里边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好在凌云有强光手电筒,它的光芒炽盛,宛如白天,凌云没有丝毫觉得黑暗,他只需要注意四周,是否有生物接近便可以了。

    沙沙沙随着不断深入,各种各样的声音响起来,如果胆小之人听到一定会被吓住,以为有什么在跟踪他,可是凌云却是不怕,他曾经在森林里边待过一段时间,对森林有着一定的了解,这些声音在森林实在是太常见了。

    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凌云觉得有些累了,饿了,找了个宽敞的地方,他擦干汗水,坐下来开始休息,补充着水和食物。

    “估计要到明天中午才能走出森林了。”

    凌云心中暗道,进入森林前,凌云隐晦的向当地人打听了一下这片森林,了解到这片森林方圆有四十里,从这边到那边,少也需要走三十余里的路程,在平路上走三十余里路倒是不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可是森林却是不同,它不仅难走,还有危险,搞不好就会被某些生物给袭击,必须小心谨慎才行,这就无疑延长了赶路的时间了。

    虽然心中有些不爽,但是凌云也是无可奈何,谁叫自己身上有不干净的东西了?如果是光明正大的,那就不需要这般麻烦了。

    “算了,等将妹妹解救出来后,在去公安局办理各种证件吧,省得以后麻烦。”自从父母去世后,原本的家被别人给占领了,凌云那时还小,不知道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很多证件都没拿就走了,幸好户口簿拿了,要不然他以后真会寸步难行了。

    收回心神,凌云继续吃东西,休息,以便尽快恢复体力,这样的话,他就能快一点离开森林,到下一个城市去搭车,赶往云南田坛了。

    十五分钟之后,凌云休息的差不多了,体力恢复了七八分,感觉不是那么老累了,他背起背包,站起身来,准备继续前进。

    忽然,就在这时,凌云脸色一变,看着前方那片茂密的树林,喝道:“是谁?快点出来。”

    刚才他正要棒球棒和手电筒离开,忽然发觉前方树林在抖动,他就警惕了起来,可是听了片刻,却没听到有动物的嘶吼声,凌云拿手电筒往那儿一照,发现一个穿着衣服的生物躲在密林里,他立马断定躲在那里的不是动物,而是人。

    有人,这片森林里晚上竟然还有人,这是凌云始料未及的,因此他打起十二分精神,紧盯着那道身影的一举一动,一旦有不对,就立马发动攻击。

    “呵呵,真是个激灵的小子啊!”寂静了片刻,一道声音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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