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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百地避开暗处窥视的耳目,但是他静静等候的时间太久了,久得太怕错过,太怕万一。

    如果竹公子真是她,他一定要尽早见着她,万一有人欺负她了呢?万一她不开心呢?万一她要离开长安呢?万一她遇见另外一个人呢?一天之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而他早就对老天失去信心。

    下山时,还没有风,可越走却风越大,走在山道上,人都觉得要被风吹跑。

    于安实在不安,大着胆子凑到马车旁,“陛下,今夜风很大,实在不宜出行,不如回去吧!最迟明日晚上就有消息了,实在无须陛下亲自跑一趟。”

    刘弗陵眼睛未睁地说:“你可以回去。”

    于安立即说:“奴才不敢。”又退了回去,继续行路。

    一匹黑马,一身黑斗篷,云歌纵马驰骋在风中。

    风刮在脸上刀割般地疼,她却只觉痛快。

    很多日子没有如此策马狂奔过了,可惜坐骑不是铃铛,也不是汗血宝马,否则可以享受和风赛跑的感觉。

    爹爹和娘亲不见得在家,有时候去得远了,两三年不回家都是正常。二哥也不知道在哪里漂泊。幸亏三哥是个懒鬼,肯定在家。现在想着三哥,只觉温暖,甚至十分想念三哥冷着脸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

    难怪老人常说“娘的心在儿身,儿的心在石板”,儿女快乐得意时,常常忘记家,可一旦受伤,最想回去的地方就是家。

    曾经以为爱她的人定会把她视作独一无二的珍宝,不管她在别人眼里如何,在他眼里却一定是聪明、可爱、美丽的,是不可替代的,是千金不可换的。可现在才明白,那不过是少女时最瑰丽的梦。

    人太复杂了,人的**太多了。很多时候千金不可换,也许万金就能换了,甚至也许一千零一金就可以了。

    云歌感觉眼睛又有些酸胀,却实在不愿为他再掉眼泪,迎着冷风,扯着嗓子大叫了一声,冷风割得腮帮子火辣辣地疼,眼泪硬生生地被逼了回去。

    来时,长安是天朝大汉的都城,是世上最繁华、雄伟的城池,更是她自小向往已久的地方。长安盛着她的梦,盛着她以为的快乐。

    可是,现在,她只想永不再想起这座城池,想把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忘记。

    马儿跑快点,再跑快点,把一切都丢开,都远远丢开……

    黑色的马。

    最容易隐于黑夜的黑衣。

    面容被遮去,只一双黑沉的眼睛露在外面。

    虽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赶到骊山,也见不到刘弗陵,可还是要尽量减少在路上逗留的时间,减少行踪泄漏的可能。

    幸亏今夜风大,路上的旅人少到无。他们也因为刀子般的风,可以顺理成章地蒙面赶路。

    他的缓兵之计已到尽头,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会起疑。

    刘弗陵是他现在唯一的希望,既然刘弗陵肯答应避开所有人见他,应该已经预料到他想说的话,也应该会同意。

    虽然他的家破人亡、满门血仇和刘弗陵并没有直接关系,可他一直对和刘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远远地审视着刘弗陵,估量着刘弗陵。却没有想到最终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没有想到从小一直憎恨着的刘病已,和自己竟然会有执棋论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会很简单,他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于霍怜儿,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有能力为自己争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适合辅助他在长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而云歌的利用价值,和霍成君比起来,已经不足一提。

    他当年初进长安,一介布衣,既无人又无钱。小贺虽然承诺助他,可在先帝的削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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