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毛的时候烧上一大锅的开水,把带毛鸡丢进去烫,那一瞬间,满屋子弥漫看难闻的鸡毛味,然后主妇一根根的把鸡毛拔掉,家里有小孩子的,有时候会拔掉最漂亮的尾羽做鸡毛毽子。
耳边仿佛响起了那亲切的召唤声:“够不够?要不要再拔几根?”
林枭一怔,记忆里响起的声音是母亲陶锐的,而不是父亲张大胖的,他明明记得家里一直都是父亲做饭,更不用说处理鸡毛这等肮脏事了。
林枭眉头皱起,幼年时的记忆实在遥远,也许他的记忆出现了偏差?
“妹妹,鸡要不要剁成块”摊主的询问声把林枭从发呆中召唤回了现实,他回过神来,连忙道:“不用不用。”
他想好了,买一只鸡,只用鸡胸肉的话他实在浪费不起,索性把鸡肉全部剃下来,切成丁也看不出什么来。
林枭带着鸡回到了沈家,七点刚过,还来得及,他仔细的摸着鸡的骨架,先剁下了鸡头,鸡脖子和鸡爪子这些没肉的地方,接着摸到了关节连接之处,手中菜刀狠狠的一锯,切下了鸡腿和鸡翅膀。
接着一点点的顺着骨架把鸡胸肉剃了下来,鸡腿和鸡翅根也剃的一干二净。
丁切得越小,切出来的总体积也就越大,林枭考虑了下性价比,选择了一厘米见方的小方丁,望着最后切成一堆的鸡肉丁,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半花生一半鸡肉丁,大抵可以做上五六盘了。
林枭昨日已经买好大米,选的是去年的新米,保存的比较好,米粒错了,花样美男之所以流行,是因为他们还没见识过真正的男人。
超级偶像选拔出来的那些小男生,往沈西城面前一站,就会被远远的甩出十条街去。
连王浩在沈西城面前,也不过是个大男孩。
林枭无比的庆幸自己是沈西城的妹妹,如果是他的女人,只要想一想那些来自其他女人的明枪暗箭,就会头大如斗。
沈西城刹住了车子,伸手在林枭的额头上轻轻一弹:“看了这么半天,是不是该喂香蕉了”
林枭怔忪的下了车,站在原地半天才回过味来,刚才沈西城在自嘲是猴子?-_-|||,平时严肃的人偶尔开起玩笑也让人无法接受不过,林枭在心底默默的又给沈西城加上了一个优点,会说冷到南极的冷笑话。
进入店子里,林枭从未觉得时间如此度日如年,一想到晚上他的新店就要开张,便止不住的兴奋,甚至连观看大厨示范也有些心不在焉。
时间很快到了晚上十点,林枭换了衣服走出了川府人家,立刻看到了沈西城手里拿着支香烟,和背对着他的男人轻声交谈着。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沈西城抽烟的样子,单手垂下,修长的手指轻轻的夹着香烟,带着一股漫不经心,偶尔才抽上一口,却不时的弹着烟灰,比起平时的凌若刀锋,添了别样的浪子味道。
林枭招呼了一声:“大哥。”
沈西城站直了身体,向他看来,同时,站在沈西城对面的男人也转过了身子,林枭立时睁大了眼睛,靳先生三个字几乎要脱口而出。
靳先生看上去只有二十五六,风华正茂,和沈西城站在一起,容貌虽然被压了一头,却另有一股雅痞的气质。
林枭百感交集,恍然间,往事如同迷雾破障,清晰的展现在了他的面前。
当初他醉生梦死,张大胖给他留下的两家酒店先后抵押了出去,揣着最后一笔余款的他本准备大肆挥霍一场,却遇到了靳先生。
当时靳先生一副落魄模样,却十分豪爽,意外的投了他的眼缘,两个人以酒论交,很快的成了莫逆之交。
有一天,酒至半酣的时候,靳先生双眼迷蒙,大着舌头道:“苏苏啊,我决定回北京去,从头开始,让那些瞧不起我的人都好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