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说案发现场最重要,但已被破坏,怕是很难有所发现了。”
“并非如此,先前横梁上的证据,不正是你发现的?”眼见小虎有些信心不足,我却不愿放弃,“只要有可能,我们就该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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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眼望尽的茅屋中,果然没有什么值得特别留意。在哪里?在哪里话语每在心中回荡一次,焦急便多添一分。方才还满满志气,此时却只能小心翼翼地行走,漫无目的地查看。
我并无经验,不知所谓的确凿证据该如何找到。越是拼命考虑,越是被表面的字眼所限制,看不清方向。
“杜姑娘,可有发现?”
我低下头,默不作声。
“这里不见血痕,也没有手印留下,就连足迹都杂乱不堪。看起来,凶手可能留下的所有痕迹中,都找不出新的线索。”
原来是这样,仅在屋内单纯地“看”不过白费功夫,只有思考才能让事情有所进展。与凶手相关的事物真的已经查遍了吗?我开始猜想c串联黑衣人的行凶过程:驾马返回,割断草绳,系绕绳圈,最后骑于马上将昏迷绑匪的头部套入,策马而去。那么,他所触及的地方都可能找出证据。
首先是吊住尸体的横梁,然而小虎说过,其上除了较浅的绳圈痕迹,别无其他。而后是草绳,我们曾在平整的切口处发现了血痕。倘若凶案是黑衣人临时起意所为,血迹一定是从那把匕首上沾染,那是石公子的血。
“小虎,有没有方法能证明血迹所属何人?”
“啊?你果然对查案的事一窍不通。如果真有那种方法,至少有一半案件可以毫不费力地找到凶手。”
“真的不行吗?”
“我想要是谁有办法,那也算创举一件了。”
“可是,我时有听闻‘滴血验亲’。”
“那必须是新鲜的血液。如今血已凝固发黑,根本无法以血滴状落入水中,又怎看出能否融合?”
“原来如此。”
“为何突然问这件事?”
“草绳切口上的血迹,若无意外,是石公子的。”
“什么,白兄受了伤?”
“都是我”正欲自责,却又回想起石公子的话。没错,那并不是为了我。我摇头甩开钻入耳中的声音,继续道:“逃走途中,他被身后偷袭的黑衣人刺伤,所用的正是一把锋利匕首。”
“有这等事?那么黑衣人将匕首留下,还是带走了?”
“他从石公子手臂上拔出之后,握着匕首骑马而去。”
“之后呢,白兄一直和你在一起?”
“嗯,直至他被衙役带走。”
“途中可有片刻离开过你的视线?”
“没有。”
听了我的回答,小虎越来越兴奋,那神情,仿佛在山洞中发现了一丝光亮。“没有丢弃过任何东西?”
“没有。”
“太好了,只要白兄身上没被搜出沾血的匕首,也就证明割断草绳的并不是他。而从一般情况考虑,切断草绳的就是凶手。既然如今已有了证据,这就回衙门吧。”
“好。”我一边答应着小虎,向屋外走去,一边仍未放弃最后的思考。踏出门的瞬间,回头瞥见地上凌乱的稻草,最明显的就在横梁下方。“小虎,不如我们再检查一遍那儿的地面,或许会有那个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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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逐渐暗下,道旁的灯笼都已点亮,偶尔飘过一阵香气。前方不远就是衙门,火光将匾额照得格外引人注目。
刚进正门,燕捕头便迎上来,如释重负:“杜小姐,你可回来了。”而后恶狠狠地冲着小虎吼道,“叫你好好伺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