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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要出来看看的,无所谓。”本王说着,披上了外衣,捎一收整,便出了客栈。

    这一路去到了塞外,天气已经转暖。满地绿草如茵,点缀着白羊如云。

    本王贪婪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向当地的牧民付了银子,要了一套滚着毛边,敞着前怀的异族服饰,头上戴着毡帽,腰上挂着酒葫芦,赶着成群的牛羊,一路哼着小曲儿,好好过了一把牧民瘾。

    白桦如同一只挣脱了鸟笼的雀儿,扑楞着翅膀,在草原上一阵打滚。瞧着羊群里有那么一两只离队的,赶紧又扮成了牧犬,一路追赶着离群的羊羔,“嗷嗷”着四处乱窜。

    天高地阔,美景无限。

    压在心头上的石头,似乎轻快了许多。

    未来的日子,我主仆二人穿过了浩瀚的草原,赏过了长河落日,看过了大漠孤烟,被狼群追赶过,被蛮人关押过。

    饿的时候煮过草根,渴的时候喝过脏水。

    几次落难,又几次脱险。

    出门的时候,分明一身锦衣华服,回程的时候,却已经衣衫褴褛。

    我堂堂一国王爷,混的两个乞丐都不如。

    某夜,我二人拐进了一处山坳里,再一次迷路之后,白桦终于笑出了眼泪,“主子,我们这一路究竟是出来游玩的,还是出来逃难的?”

    本王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喘了一口粗气,道:“少年郎,辛苦打到的猎物吃着才更香,千里跋涉之后看到的风景,才更美。你不觉得这山间的景色,也别有一番滋味吗?”

    白桦的肚子一阵咕噜惨叫,苦着脸道:“主子,我一介粗人,可没您那些高雅的爱好,我只知道我们已经断粮三天了,再不吃点东西,就要暴尸荒野,客死异乡了。”

    本王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是啊,我也饿。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们去哪找吃的啊。”

    我这话刚说完,只见白桦一个狼奔跃了出去,逮住了一只青蛙,回头道:“有饭食了。”

    本王:……

    对付过晚饭之后,本王躺到了一块平坦的山石上,挑着腿看向满天的星星。

    要说这一走,已经快两年了。也不知燕玖他过得好不好,寒毒有没有发作。

    王府里少了我,可还维持着正常的秩序。

    姚书云的坟头上,可是开满了大片的菖蒲。

    这些事,我虽不曾向白桦提起,可心里,却时时都挂念着。

    忘不掉的只管记在脑子里,放不下的只管刻在心上。该面对还是要面对,逃避总不是办法。

    这辈子,既不能与燕玖长相厮守,也起码要陪他度过匆匆的一生。

    今后,不管他需不需要我了,我都准备像一贴膏药似的,死皮赖脸的黏上去。

    一旦想通了,本王也就不再逗留,一路加快了脚程,回到了燕国。

    行至了皇城附近,本王竟远远地看到了两个熟人——楚泓和花梨。

    两人皆是一身便服,穿着同款裁剪的黄色长袍,往人群里一站,一个英气逼人,一个温文秀气,携手走来,十分显眼。

    在他们身后,只跟了寥寥数十个护卫,一行人如此低调,也不知是来做什么的。

    可别真说是来会本王,见老友的。

    只见楚泓沿路买了一盒糕点,拿牙签戳了一块,递到了花梨的嘴边,笑眯眯的说:“来,尝尝。”

    花梨乖乖的接过了,小脸塞得鼓鼓的,一边嚼一边说:“好吃。”

    “是吗,”楚泓也跟着吃了一块,然后压低了声音,满脸猥琐的说:“是不错,香香软软的,像极了梨儿的身体。”

    花梨脸上一红,伸手拧了他一把。

    楚泓不知收敛,变本加厉地调戏道:“因为刚出炉,还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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