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等着上菜。
莫习凛一会看看易小年,一会看看自己的双腿,欲言又止。
最后还是易小年开口问道:“怎么了?”
莫习凛的手无意识地扣着凳子,扭过头小声道:“为什么要来这里吃饭,明明回去就有吃的。”
易小年知道他是心疼钱,笑道:“今天杨姨也放假了,中午不开饭。而且偶尔我们也要出来吃顿好的嘛,要懂得享受生活。”
莫习凛眨眨眼,低下头不说话了。
这里的烤鸡确实好吃,莫习凛刚开始还吃得很含蓄,吃了一块之后就再也含蓄不下去了。
易小年在一旁看着他吃,筷子几乎没怎么沾过那盘鸡。
等莫习凛察觉到的时候盘子里已经只剩一块鸡肉了,他盯着那块鸡肉看了一会,最后夹到了易小年的碗里。
易小年把鸡肉夹了回去:“你吃就行,我不爱吃鸡肉。”
莫习凛很快又把鸡肉夹了回去,不舍却又固执地说道:“你吃!”
易小年拗不过他,只好妥协:“好好好,我吃就我吃。”
吃完了饭,结账的时候易小年又让店小二装了半只烤鸡。最后他一手拉着莫习凛,一手提着烤鸡去了裁缝店。
裁缝已经把衣服做好了,易小年把衣服递给莫习凛,让他换来看看。
莫习凛进了换衣间,过了好一会才出来。他东扯一下衣服西扯一下衣服,东张西望的就是不正眼看易小年。
易小年上前帮他把衣服理好,上下打量了一番,满意地点点头:“嗯,好看。”
莫习凛低着头不搭话。
易小年说的是实话,莫习凛穿这一身衣服确实很好看,或者说莫习凛本身就很好看。
养了一个月,莫习凛长了不少肉。包子脸看起来粉嫩粉嫩的,让人忍不住想捏。偏偏这么可爱的脸却长了一双桃花眼,无端添了几分妩媚。
易小年在心里感叹,这要是个女的,肯定又是祸国殃民的主。
不过这些话易小年不敢当着莫习凛的面说,就他那臭脾气,要真的说了他像女孩子,指不定会怎么闹。
两件衣服都很合适,莫习凛穿了一件,另一件和旧衣服则让店家包了起来。
两件衣服就花了易小年大半的工钱,他看着空了不少的钱袋,觉得有些忧伤。不过再看看莫习凛怎么也掩饰不了的好心情,他又觉得这些钱花得值。
事情都办妥了,易小年拉着莫习凛打道回府。
难得的假期,楼里的很多人都外出游玩去了。易小年把东西放下,拿出纸笔问道莫习凛:“习凛,你想不想学习认字?”
莫习凛没有说话,双眼却眨也不眨地看着易小年手里的东西。
易小年知道他是愿意的,便把纸在桌子上铺好了,把毛笔放到莫习凛手里,先教了他握笔的方法。
莫习凛的学习能力很强,不一会就能正确握笔了。易小年很是欣慰,拿出砚台来磨墨。
由于还是小试牛刀,易小年只磨了很少的一点墨。他找了根羽毛过来,沾上墨水写了莫习凛三个字。
“这是你的名字,今天下午你就先把自己的名字学会。”
莫习凛把毛笔放下,想拿易小年手上的羽毛,被易小年躲开了:“你用毛笔写!”
“为什么?”莫习凛皱着眉,羽毛看起来比毛笔好用多了。
“你看那些秀才状元有哪个是用羽毛写字的?你要是想出人头地,就好好学习用毛笔写字。”
莫习凛皱着眉想了一会,最后还是被出人头四个字地打动了,拿起毛笔写了起来。
真正用毛笔写字比想象中难多了,毛笔笔尖软趴趴的,稍微重一点就印了一团墨在纸上。
莫习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