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枪飞起的瞬间我就起身将其接过,随后退下弹夹卸下子弹揣进兜里,将一把空枪扔还给了陈玉。
“你这是袭警!”陈玉气得将枪别在了后腰上。
我闻言冷笑,先前我一直避免去陈玉近距离的接触并不是怕被她抓住,而是我不想和交手背上一个袭警的罪名,但现在顾不了那么多了,因为她对我开枪了。
如果我想不袭警又想让她不开枪,就只能跟他去公安局。去过公安局的人都知公安局的人都知道公安局的大门上挂着两个牌子,一个是公安局的,另一个是国安局的。
国安局是国家安全局的简称。我身上隐藏的秘密太多,再加上杀人的事已经引起了警察的重视,去哪里就有可能暴露自己秘密。
因此,我选择了袭警。
当然,陈玉能追我那么长时间,肯定也会些拳脚功夫,可从她刚才被我以外套吸引注意力随即下枪的情况来看,她的实战经验少的可怜,反应也不是很快,想来拳脚功夫不会太厉害,至少在我能够对付的范围之内。
而且她在医院的时候还踹了我一脚,那一脚对我没有产生什么伤害。虽然也有可能是陈玉脚下留情了,但窥一斑而知全豹,那一脚也能侧面验证她的功夫应该并不是很厉害。
陈玉只是一个警察,她接触最多的应该是擒拿格斗之类,虽然都是些硬功夫,但这一类的功夫通常速度并不是很快。
“你还要抓我吗?”我微笑着问她。
我并不会真的对她下死手的,只要她就此作罢离去就行了,虽然这样警察们还是会继续抓我,但我有办法躲得过二十三小时,之后就能够动用法术,到时候警察也抓不到我。
退一步来说,即便是警察们将我包围,在我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之前他们也不会开枪,我也能御气飞行逃脱。
“抓!”陈玉点了点头,有些不服气。
“你这算是不畏**勇于与邪恶势力做斗争吗?”我皱眉开口,我没想到她会这么执拗,没了枪还敢说要抓我。
“你今天要是不跟我回公安局,就别想离开。”陈玉自信地说道。
“我不知道你哪儿来的自信,”我略作沉默,道:“你走吧,你不是我的对手。回去告诉你的上司,我不会做对不起国家的事。”
“你自己去跟我的上司说。”陈玉说要就摆出了战斗姿势。
她的做法令我无奈摇头,摇头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我现在才明白现代社会的“英雄”和“烈士”往往是自大狂妄不知死活的人,第二是她竟然在战斗之前摆出了战斗的姿势。
她刚才的动作已经引起了我的戒备,如果她刚才直接冲上了给我一拳或许能够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真正的生死搏斗与打擂台赛完全是两回事,两者不可同日而语,而陈玉在战斗之前竟然还摆个桩姿,很显然她还以为这跟她日常训练中的两人格斗差不多。
“如果我乐意,刚才就能杀了你。快走吧。”我不耐烦地摆了摆手,掉头就走。
如此对手实在没有挑战性,不打也罢。
“站住!”陈玉竟然追上来按住了我的肩膀,这令我再次皱眉。
此时我已经得出了,陈玉做警察的时间肯定不会很长,否则她就不会背后抓人肩膀,因为这样很容易被人按住手扭断胳膊。
此外,陈玉并没有表现出当了几年的警察的老练,她的表情、眼神都充满了一种跃跃欲试在内,就像一个学会了写一二三的孩子想要急切的在父母年前写四。
如果我没猜错,她这次行动完全是自作主张,没有得到上级的命令,别说她这次不会抓到我,即便能抓到我也会背处分写检讨。因为警察和军人擅自行动的是无视纪律。
初生牛犊不怕虎说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