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鄙视这些混混的同时,我又不得不为我国的“良好风气”而叹息。无论我走到哪里,总能听到人说国外有多么的开放,美国还允许人民带枪支,咱们国家政策太严……之类的话题。
俗话说养马的知道马性子,也怪不得国家管制枪支刀具,就凭咱们这种社会风气,要真可以带枪支的话恐怕就得乱套了。
就在愣神的时候,有个混混立刻提起酒瓶朝我冲了过来。
我回过神来,一脚将他踹退出去,他手腕一松,酒瓶也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我那一脚用的力不大,仅仅只是将他踹退出去。脚下留情并不等于我心慈手软,之所以那样做是因为我打算给他们一个一起上的机会。
我嘴角微微上翘,充满了不屑、挑衅,伸出右手食指朝他们勾了勾。这个动作就很露骨了,傻子也能明白这种挑衅的意味。
“一起上,我就不信他狗.日的能翻天了!”一个混混高声叫嚣着,第一个冲向了我。
其他混混也都反应过来,提着酒瓶子朝我扑了过来。
烤吧里面除了桌椅所占用的面积之外,剩余的空间并不是很大,而且还显得有些拥挤。
这样的环境无论是对我还是对这些混混而言,都不怎么的好,无法彻底放开手脚。尤其是对混混们的影响更大,因为他们人多,而且是在同一个方向,那就不是一般的拥挤了。
混混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二话不说就直接将酒瓶脱手而出,朝我脑门飞了过来。
“你大爷的,你还真敢动手啊,给你脸了是不,真他娘的不知道好歹!”我挥手将所有的酒瓶挡下掉地上摔碎,抡起巴掌就朝第一冲过来的那个混混扇了过去。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因为打脸伤别人自尊,不过我这巴掌打得就是那混混的脸颊。不为别的,我对混混的习惯还是很清楚的,他们一般欺负弱小的时候都会先按住肩膀用力拍拍脸颊,而我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他感觉一下被人打脸的滋味。
“啪”的一声,那个混混的左半边脸就被我扇中了,由于我手劲极大,令他脸上瞬间出现了一个鲜红的手印,随后就高高浮肿起来。
那个混混惨叫一声,嘴角都被我打烂了,他抹了一把鲜血,怒道:“把狗.日的给我往死里打,妈了个巴子的,居然敢冲老子下手!”
这几个混混也是横行霸道惯了,以往都是他们扇别人的脸,现在被别人扇脸,这感觉自然不好受,一时间手脚并用,胡乱地挥舞了过来。
“不见棺材不落泪。”对于这群混混的攻击我并没有放在眼里,再怎么说我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又怎么会怕了这几个小混混的。
他们出拳的速度虽然快但却并没有多大的威力,而且杂乱无章,完全是随心所欲,如果是以命相搏的话,我有把握在三秒钟不靠道术就能打死他们。
当然,我是不会去打死他们的。
他们用酒瓶子,那我也用酒瓶子。还是那句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抄起一个酒瓶的瞬间就灌注大量真气,伴随着“啪”的一声,酒瓶被真气充斥的炸裂开来,大量的玻璃碎片向着四面飞溅过去,我在第一时间就用真气护住了周身,至于妹子在混混们后边,我倒也不担心。
碎片飞溅出去的瞬间,几个混混同时护住了脸,但他们还是忍不住尖叫了起来,原因很简单,他们的手背被玻璃渣子割烂了,鲜血淋漓,还是特别的疼痛。
他们即便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我是怎么将酒瓶炸开的。
“你们可以倒下了!”我大吼的同时提膝拧腰转身,这一记鞭腿用的力道并不大,踢在一个混混的脖子上,其他几个混混也如多米诺骨牌一样被冲击的倒了下去。
还有一个离得比较远的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