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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家原来是三合房,三间北屋,三间东屋,三间西屋。我们一直住在北屋,一九六二年初春的那场大火,把三间西层烧了,还剩下六间房,后来婶子住进了我们北屋里头屋,而我们一家五口就睡了北屋外头屋一个炕上。

    一九六四年婶子死了,一九六七年姐姐结婚走了,我和哥哥和我的两个母亲还是住在北屋睡在外头屋的一个炕上。

    一九七零年哥哥结婚了,住在北屋里头屋。

    一九七五年我结婚了。我是在东屋结的婚。一九七六年还有了孩子,此时哥哥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蜜蜂多了要分窝,鸟孵大了要各奔前程,人多了要分家,哥们日子过到这个份了就要考虑分家的事了,其实我和哥哥早已分家另过了,就是财产还没有真正分开,现在说要分家,就是分父亲给遗留下的财产,而父亲遗留下的财产也就是那六间房和房子里的破桌子烂板凳。

    那是一九七八年的春天,请来了生产队长和会计写“字据”,又请来了营城子的“大舅”作“中证人”,财产分好了两份,一份儿是东屋,一份儿是北屋,然后写在纸条上,揉成团,我和哥哥两个抓了阄。

    哥哥抓到了东屋,我抓到了北屋,我从东屋搬到了北屋,哥哥从北屋搬到了东屋。

    老话说:“有钱不盖东南房,冬不暖来夏不凉。”住东屋的滋味是很难受的,冬天,西北风拽在窗户纸上,拽得窗户纸呱呱哒哒山响,针尖儿的窟窿斗大的风,风吹在皮肉上,像针扎一样,夜里睡觉必须把头蒙上,不然,风吹在脑门子上,把脑门子吹得冰凉,睡着了也会再把你冻醒了。

    夏天,西斜的太阳撒在窗户纸上,晒上六、七个小时,会把东屋晒成个小蒸笼。

    事先约定好了,是抓阄,又有中证人,而且中证人是自己的亲哥哥,虽然二妈很娇情,还是无奈的搬进了东屋。

    哥哥的大孩子是一九七二年出生的,二孩子是一九七四年出生的,三孩子是一九七九年出生的,自一九七八年分家后,二妈,就在这三间东屋里,一边伺候哥哥、嫂子(哥哥、嫂子出工到地里干活他在家里必须把饭给做好)一边还得伺候这三个孩子。

    二妈是一九一五年生人,到了一九七五年她已经整整六十岁了(按农村的岁数是六十一了)可是她还要肩负这么大的劳动强度。

    而她的双腿,在日本占领中国时期,三年解放战争时期,土匪砸明火国民党兵抓共产党进了我们家,她为了逃脱性命,从一丈多高的坎子上跳下去,曾两次摔断了双腿,老了,什么病都找上来了,二妈每走一步都咬着牙。

    二妈虽然在这个家里遭受了不少磨难,但是她那阵儿还年轻,虽然这个家里有过那么多孩子,但是孩子不是自己生的,她没有剜心带肉,精心把意的伺候过。二妈年轻时,二妈什么活儿都可以推脱,因为孩子不是自己的,饭不做,有人会去做,水不驮,有人会去驮,面不磨,有人会去磨,而现在哪,她一切都无法推脱了。

    哥哥分给了二妈,二妈把自己的亲外甥女从妹妹手里要过来给儿子当媳妇,外甥女生了孩子一声一声叫着自己奶奶。

    现在,二妈已是三个大人三个孩子六口之家,儿子、儿媳妇干活儿回来了,饭没做得,大人吃不上饭她着急,孩子吃不上饭,她着急……

    二妈的急大了,二妈没生过孩子,她没伺候过孩子,她不懂得伺候孩子的深浅,在穿衣服上,吃喝上,总是冷一勺子,热一笊篱,弄得三个孩子不是拉稀跑肚,就是伤风感冒。

    三个孩子弄得二妈很疲惫,三个孩子,甭管大小,她哪个也抱不动了,孩子说要尿尿,她没有精力去找尿盆,逮着饭碗就是饭碗,逮着水瓢就是水瓢,顺手拿来就去接尿,而且接完了尿就到水缸舀水喝,她说:“这是童子便,是药引子,不是自己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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