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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字经”里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生之初,本来都善良,随着年龄的增长,接触的人不断增多,不断学习,有的变成善,有的变成恶。”

    这是不是真理哪?我看也不是绝对的,原本心地善良者,再怎么学习,也不会变成穷凶极恶之徒,而有的人可能没挨着坏人,他到头来却轻而易举的就变成了个十恶不赦之徒。那么说,人之初,性本恶,对吗?不能说全不对,但也不能说全对,外国人对人的脸型进行过研究,说某种脸型的人,当杀人犯的比率高,中国人历史传承下来的有“麻衣像”面之书,中国人有相面的理论,那么说,人的善恶是有生据来的对吗?不能笼统而论,但也不是没有一点儿道理。

    国民党为了把他的意志贯彻到猗角旮旯儿,在乡村成立了保甲,村子上面是大乡,大乡上面是区公所。

    村民让靳大爷当了甲长,日本人的事儿可以不干,但中国人的事儿不干没道理,甲长并没有报酬,是个尽义务的差事,“南桃花”村是游击区,受着双重领导,白天国民党来,夜里共产党来。

    共产党的地方武装,县有县大队,区有区小队;国民党的县以下,是区公所,区公所没武装,区公所下是大乡,大乡有大乡队,大乡队的队员叫“乡丁”,乡丁都是各村抽调上来年轻力状的小伙子,发给长枪短枪。

    一日,南口大乡的几个“乡丁”到南桃花村公干,走到村头儿,碰到一个小伙子到“后井”去驮水,“乡丁”的头儿,看上了驮水的小伙子,问道:“你是南桃花的吗?”小伙子答:“是啊。”乡丁头儿道:“你驮水回来,到我们这儿来一趟,我们在‘庙台儿 ’等你。”驮水的小伙子不敢怠慢,驮回水来,和他妈一块儿搭下驮桶,把水倒进缸里,跟他妈说道:“妈,驮水时,在街上碰上两个乡丁,他们让我到他们那里去一躺。”小伙子妈问:“他们在哪儿?”

    小伙子答:“他们在庙台儿。”

    小伙子和她妈娘俩本是孤儿寡母,小伙子的妈守寡已有五六年了,好容易把儿子守大了,视儿子如自己的命,听说乡丁叫儿子,心里犯了嘀咕,国民党天天征兵,国共天天打仗,战场天天死人,是不是让我儿子当兵去呀?他不放心,跟着儿子来到了庙台儿。

    那乡丁的头儿,看到驮水的小伙子来到了面前,言道:“我看你这小子可爱,跟我当兵去吧!”小子踌躇,不知怎样作答,回头看他妈,他妈听说要让她儿子去当‘乡丁’急道:“我们孩子不去!”乡丁头儿斜愣了她一眼道:“磕瓜子磕出个臭虫来,你算幺算六啊!”

    小子言道:“这是我妈。”

    “对!他是我儿子!”

    “啊!是你儿子?是你儿子更好,找到主家了,让你儿子跟我们当兵去吧?”

    “我们孩子不当兵!”

    “当兵多好啊!一个月五块大洋,整天大米饭猪肉炖粉条子,把你八辈子好的都吃出来了!你看看我们什么脸色?你儿子什么脸色?”

    “那我们也不去。”

    “你儿子在家有什么好,整天介和土坷垃打交道,有什么出息啊?你看我们!为国家办事,吃的是吃的,喝的是喝的,穿的是穿的,让你儿子跟我们去吧!去享福吧!”

    “去享福,那是你们说,我儿子就是跟家沤了粪,也不会去当你们那个兵,享你们那个福!”

    “嘿嘿!你个老不死的!怎这样不识抬举?还出口伤人哪?”

    三五句话,“乡丁”和那驮水小伙子的妈就说噌了。

    “乡丁”看小伙子妈说出话来不顺溜,跟这个小伙子妈叫起劲来言道:“这是你说了就能算数吗?这人是国家的人!保家卫国,公民理所当然!你不让你儿子去当兵?行吗?今儿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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