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妇人打扮的光鲜亮丽,在这小小的莲湖镇上算是少有的,只不过夏小钱是个看心情评判别人的性子,一听如此讽刺的声音和那似笑非笑的眼神,顿时觉得胃里一阵反胃,似是闻到了和当初那个二伯娘身上一样的酸臭味。
来者正是夏小钱的继母,沈佩。
夏小钱的生母死的早,继母进门的时候还带着一个儿子,原本的夏小钱还以为这儿子是继母与别的男人生的,可后来渐渐发现自己的父亲竟是对他无比的疼爱,慢慢传出其实是他亲生儿子的事实,要知道那儿子比夏小钱还要大上两岁,可见是在夏小钱母亲还在世的时候父亲与继母就勾搭上了。
不过现在的夏小钱不清楚这些,更是第一回见到这个所谓继母,仅仅一瞬间脑子中便呈现了一只“野鸡”的形象。
“真是没教养!见到母亲都不知道叫上一声?以往教你的规矩都学哪里去了!?”沈佩一瞧夏小钱直勾勾的盯着自己,顿时觉得浑身上下别扭的很,气急之下,顿时扯着嗓子吼了一声,更是一个巴掌甩了过来。
夏小钱的反应自是没有元老大快,她虽别过了头,但元老大却提前将那只突如其来的手甩了出去。
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夏家以前并非在这小镇生活,而是在大县城,名声也算显赫,财力更是不用多说,如今就算是落魄了,还是有足够的资本横行莲湖镇,而沈佩如今是夏家光明正大的女主人,谁不会给她几分薄面?哪能想到眼前这个不知道从哪来冒出来的野男人敢挡自己的手?
“大胆!你是何人?敢对我动手!”沈佩怒目瞪道。
这沈佩是跟着夏小钱的父亲从县城来的,出身也算不错,虽说是用吼的,但声音听上去却并不尖锐,隐忍能力并不一般。
夏小钱嘲讽的望了这个继母一眼,要说她还是元老大明媒正娶的媳妇儿,可自己这个“亲爱的继母”竟然不记得他了,真是好笑。
“哪来的野狗挡路?味道又臭声音又吵!”夏小钱冷冷说道。
沈佩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身上用的香粉实在不少,味道冗杂在一起,闻起来太过浓郁,而且怪怪的,如今正月,虽快要入春,但很多花卉并未盛开,但她的头上却是夹了一朵鲜花,装的好似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本就觉得是丑人多作怪,如今被夏小钱简单一说,各个低笑起来。
更有眼尖的都看得出来,夏小钱就是夏家不讨喜的闺女,这当闺女的如此形容自己的母亲,更是有趣。
相比二伯娘,沈佩显得更要淡定了,脸色虽然难看,但还是保持着原本的端庄贵妇模样,不着声色的说道:“夏小钱!你自己丢人也就罢了,为何还要牵连娘家?光天化日之下,竟敢与男人苟合,就不怕被人拉去浸猪笼!?”
元老大皱了皱眉,他明明就是小媳妇儿的名正言顺的丈夫,啥时候成了苟合了?
他家媳妇儿既“温柔”又可爱,怎么会做那种丢人显眼的事儿?就是做出来,只要是和他,又有什么不行的!
“小婿见过岳母,我娶娘子的时候还是用了几乎全部家当的,怎么就成苟合了?当初您寻死觅活不准小婿带着娘子回门,还警告小婿,往后娘子就算是死在夫家也不准和娘家联系,非要将我家娘子赶出家门,划出夏家,小婿为了您老的身子着想,就委屈了一点没敢再叨扰您,原来未曾想,岳母完全就没将我们放在眼里,连你唯一的女婿我都不认得,我家娘子虽然不是你亲生的,可她心地善良,还口口声声整日向我解释,您老当初将她赶出去c没给嫁妆肯定是有原因,也许岳父大人生意又失败了,连一个铜板都拿不出来了,可现在一看,您这身上穿的带的,都比我家娘子好,还买得起胭脂水粉,可见日子过的并不太难,这样的话娘子可真是白白担心了。”元老大憨厚老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