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表上的钢筋是合格的,应该是他们偷偷调换了钢筋的标号跟质量。”

    “钢筋是谁采购的?告诉我,我去拧掉他的脑袋!!”

    江百岸顿了一下:“是……小顺子!陶花的弟弟。”

    “你说啥?小顺子?”

    “对!”

    “放屁!小顺子被我调到Z市服装厂去了,怎么会在Y市?”

    江百岸说:“你不知道,小顺子四个月前就被你哥从Z市调回来了,调进咱们的公司,做了采购经理。”

    “我的天啊!”终于明白了,一定是张德胜收买了小顺子,是小顺子将钢筋偷偷换掉的。

    这王八蛋,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他娘宰了他!

    “小顺子,小顺子嘞?哪儿去了?让我宰了他!宰了他!!”

    我疯了,脑子完全不听使唤,好想立刻冲出去,将小顺子的脑袋打扁。

    江百岸说:“初九你冷静,小顺子……跑了,联系不上了,都失踪好几天了。”

    忽然,我觉得眼前发懵,嗓子眼发堵,心里火烧火燎地痛,嘴巴一张:“哇——!”同样喷出一口鲜血,向后一倒,不省人事。

    “初九……!”

    “老公……!“

    江百岸跟香菱一起扑过来,我的肺已经气炸了,根本无法承受这个打击。

    ……

    没错,将仙台山公司拉上死路的,不单单是张德胜跟大金牙,还有一个关键人物,就是小顺子。

    小顺子早被我哥调房产公司来了。

    与其说把他调过来的,不如说他是毛遂自荐,因为他被翠花从服装厂赶了出来。

    半年前,他带一帮人,将张德胜围堵在Y市城外的密林里,一翻械斗,张德胜被他打得半死不活,住进了医院。

    小顺子回到家,我担心他被警察找上门,就远远将他调Z市去了。

    顺子是屁颠颠乐呵呵去的,开始的时候还挺高兴。

    他之所以乐意到Z市去,是因为可以看到翠花嫂子。

    Z市的服装厂,我全部交给了翠花跟韩苗苗打理,工厂早上了轨道,每年创造利润五个亿。

    通明服装厂是大厂了,人手不够,我调小顺子过去,是做销售经理,想他助翠花一臂之力。

    没想到在Z市半个月不到,就出事儿了,小顺子不是人,是一条狼。

    其实他早看中了翠花,并且暗恋翠花好久了。

    13岁那年,他的爹老子陶大明坐牢,陶花跟顺子就是被我跟翠花养大的。

    他俩的学费,伙食费,还有一切费用,我跟翠花承包了,整整养了他们姐弟两个八年,一直到陶花大学毕业,小顺子大专毕业。

    成熟的少年情窦初开,有了生理的冲动,也有了对异性的渴求。

    第一次梦……遗,是他十八岁那年,半夜做梦梦到了翠花,那一年,翠花才二十四岁。

    嫂子翠花好漂亮,黑黝黝的齐耳短发,俊美的大眼,高挺的前胸,穿一件连衣裙出现在了他的梦境里。

    他看到翠花向他娓娓走来,春风一吹,女人的裙子被撩起,显出了两条雪白的长腿。

    那一刻,顺子冲动了,不知道为啥扑过去,将翠花抱在怀里,不由自主亲起来。

    他的潮水也是在哪一刻爆发的,一股舒畅从脑海里划过,紧接着就醒了。

    醒过来那股潮涌还没有退去,裤头湿了,里面黏糊糊的。

    起初,顺子很害怕,不知道为啥会这样。

    后来一想明白了,这种行为叫梦……遗,生理卫生上都说了,是男人成熟以后最明显的症状。

    可为啥是翠花嘞?翠花可比俺大六七岁啊?而且是初八哥的媳妇。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