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林卿之拎着木桶,走去河边。
还如往常一样,只有他一个人。
不是他太早,因为这个时候起得早的人还是有的,不过他们不在这边洗衣服,这还要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爹爹带着他来到福有村,花了身上不多的首饰,加上福有村也是林姓村落,才在此安家落户。
人们排外意识很强,若说借宿几天还是可以的,不过陌生人想要落户,大多数人都是不愿意的。
还好他们是林姓,又是孤儿寡夫的,没什么危害,加上使了不少银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最终落户于此。
可是却没什么好的位置住,只得在远离村落却靠近大山的地方搭起一个算是避风挡雨的小茅屋。
花了银钱置得了一亩薄地,十分贫瘠。
而他父子俩于种田却是一窍不通,几年来,林卿之也只算是粗通此道,平日也全靠买绣品接济度日日子勉强过得下去。
也正是靠近大山,那天傍晚过来这边摘菜,本就胆小怕黑的自己却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从大山走来,越来越近,然后倒在自己眼前。
似乎她的嘴型是在说,‘救我’。
林卿之想到当时自己尖叫着甩开菜篮子,他害怕极了,慌不择路往回跑。直到很远了,他跌倒在不知那家的田埂上,才停下来。
最后,为心所趋,他还是打算回去看看。
他走到她的身边,拨开她额前的发,她是个十分俊美的女子,嘴唇发黑的不像活人,嘴角干涸的血渍还粘着几根动物的毛发。
外袍破碎堪堪可以避体,不过里衣还是完整,只是有些凌乱。左腿伤的尤为恐怖,像是被野兽撕咬过的。很奇怪,那么大的口子,只用布潦草的包扎着,却生生止住了血。
虽然理智告诉他,自己家里不适合住陌生的女子,何况还是成年女子。
而且家里再也养不起多余的人,可是他还是咬着牙将她拖了回去,她虽然看着单薄,可身子却很重,一路上跌跌撞撞,甚至给她止血的伤口撞的流血不止。
最后都天黑了,爹爹不放心过来找他,他和爹爹两个人才将她半托半抬的弄回去。
夜里,求了村头的赤脚大夫看诊,大夫没摸脉,只看了看伤口,拨开眼皮看看眼珠,就说没得救。
可他却固执的在她昏迷的时候喂她药,在她夜里发热的时候,用毛巾蘸冷水一遍一遍的给她敷着额头。
不知为什么,他就是觉得,她一定会挺过去,活下来。
爹爹也劝他放弃,他知道爹爹是怕这件事对他的声誉有影响。
孤儿寡夫的,家里怎么可以有女子……若是让人知道了如此伤风败俗,怕是要沉塘……
他已经快十六了,这里的男儿十四五就出嫁了,十六岁,在有些贫民百姓家中,该是两孩子的爹了。
最主要的是,男儿家十岁多一点就该定下人家,这样,晚些时候出嫁,也不会惹来闲话。
而自己,原本……
而且对于男儿家,十六岁还未许人家,是要交罚金的,否则就要拉去官配……有些地方甚至父母也会因此获罪,这绝对是所有男子所不愿意的。
加上眉眼处的伤疤……林卿之就着水面,看着自己残缺的眉眼,抬手抚了抚。自己已是十里八村都知晓的丑八怪,他已经打算就这样一直陪着爹爹,也不要从偏门抬去给人家做侍。
还有那个女人,这些天一直盯着自己看,害的自己一度把她当作登徒子,若不是后来发现女子目光清澈……
“哎,怎么想的都是她”,林卿之懊恼的打碎了平静的水面,收拾收拾衣物,理了理身上的衣服,提着木桶往回走。
这边,曲亦根据这些天所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