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话音刚落,义无反顾的把脸颊凑上来,用那热烈的红唇贴近我的嘴边,我随之欲火缠身,用力的抱紧她,在曾经最痴迷的那一刻,发泄是需要的,当烈火凶凶燃尽那一堆枯草时,在膨胀,爱在燃烧,亲情在递进
但是这一刻,她的吻是陌生的,我没有任何感觉。
我失落的离开她的身体,半晌,才从嘴里硬生生挤出三个字:“对不起!”
“没关系!”她显的有些失落,缓缓站起身,捋了捋身上的裙摆,将木匣还给我,留下最后一句话:“我就住在旁边,拜拜”
她像只小鹿一样消失在我的视野中,房间里还留着淡淡的茉莉像。我对她十分陌生,就像面对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她并没有改变,说话的方式,穿衣打扮,待人交流,几乎可以说和以前一模一样。我曾在某个最寂寞的夜晚,幻想着刚才的场景,但是每一刻都被现实懦弱的打败,充斥着无尽的沉睡下去,甚至希望永远都不要醒来
至于那个木匣,小艾没有任何印象,她也不知道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只是你跟她说了曾经的往事而已?就在我这个想法出的零点一秒,我的闹钟宛如划过一条闪电,穿过了我整片大脑。
小艾怎么会来这里?
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一点,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刚才在餐厅吃饭的时候我可能是激动过头了,只想着与她拥抱,向周围人炫耀我有个如此完美的女朋友,她还特地来这鬼地方找我了。
不可能的,我敢打赌你不知道我的行踪,既然如此,只有唯一的解释,小艾的两个朋友,李琼和高猛,他们肯定有其中一人跟踪我,也可能是两人一起跟踪,高猛的可能性不大,他不会特地把小艾送到别人手中,但是,他的话语有点愚,脑子转的慢,说出来也不是不可能。
这事猜想过多,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帮助,我现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打开那该死的木匣,老和尚用十几年的时间守护的秘密,不可能只是保管一个器件那么简单。
下午的时光尚且无聊,我听老张说小艾她们三个人回乡里买点东西,于是我索性就不愿出去了。跟你说实话,我最近特别想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书,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都融入想象之中一并奉献出来。
所以说,这本日记不仅是为了你,同时也是为了我自己,这儿没有电脑,手机没有电,唯有这最原始的写作方式,我记得上次用笔写日记的时候还是十年前,我刚上高一的时候,给萌芽写过一片中毒,那时在很多同学的见证下,大获好评,但是十分遗憾的是,我看错了截稿日期,最后没能按时参上赛,但是我还是把那封稿件寄了出去,却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回应。
其实有时候现实是残酷的,从我地球刚存在的那一刻就开始循环演变,直至今日,经久不衰,神创造了一切,却唯独人不是完美的,是不是感觉特别可笑。
我到前台向老张借了几只笔,老张问我什么用,我都一并告诉了他,他十分惊讶,称完全没有看出来我还有这方面的才能,我抱以苦笑,随便敷衍了几句,匆匆跑回房间,借着窗外的自然光照,替你记录下我在灵异旅店所发生的所有事,如果我以后遭遇了不测,这东西对你肯定有点儿帮助,那么帮人帮到底,就从上海的那个开始吧。
我真的不敢想象,大学毕业后我基本就没怎么拿过笔,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我手上仿佛充满了魔力,依旧可以下笔如飞,行云流水,写起来丝毫不吃力,这真是难以置信。
我就按照这样的状态写了整整一个下午,看着潦草的字迹,密密麻麻的堆积在一起,我的笔锋依旧潇洒,估计这个世界也就你会耐心的看我写的字了,这么多页数,按照每一页平均算下来,至少也有上万以上,我顿时感觉特别自豪。
我伸直了懒腰,从口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