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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桢在家陪了外公一天,吃过午饭才起身回北城,临走时将那把古筝也带了回去。

    小镇到北城的车每半个小时就有一辆,言桢买好车票后就在休息室坐着,她抱着古筝,引了不少人向她这边看来。

    言桢下意识的用连琴挡了档脸。她从包里拿出用的不太习惯的手机,打开了球球音乐,原身下载了很多流行音乐。

    毕竟时代不同,言桢如果还想做回老本行还是要研究一下这个世界人们所喜欢的音乐。她插上耳机,仔细的听着手机里传来了曲调。

    原身性子孤僻,喜欢的音乐都是沉闷的。

    耳机穿来一低缓的男声,歌声像是宫墙里的那株梨花,清冷寒寂,可是又让人忍不住驻足观看。

    听完歌曲后,通往北城的汽车也到站了,检票员催促着行人赶紧检票,言桢赶紧将手机放进兜里,上了车。

    回到北城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室友顾小眠不在家,言桢将古筝放下后,便出去买菜,想到前些天自己刚来的时候,顾小眠对自己挺照顾的,做顿饭报答她也是应该的。

    言桢不知道顾小眠喜欢吃什么,便各种食材都买了一份。

    反正吃不完可以放在冰箱里。

    顾小眠回到家时,便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饭菜香,勾得肚子的馋虫一阵儿叫嚣。今天公司一个小主播要拍外景,她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忙前忙后的跑腿,到现在都没吃上一口饭菜。

    听到玄关处有声响,言桢系着围裙便出来了,她背对着阳光,侧脸镀上了一层金辉,“回来了?”言桢笑笑,“马上就要吃饭了。”

    顾小眠惊愕的张了张嘴,直到言桢提醒一声她才快速的走进卫生间洗漱。

    和言桢同居几个月,第一次见言桢做饭。

    嗯还这么香。

    顾小眠洗完手后,言桢已经将饭菜摆上桌了,饭菜很简单,言桢随意的弄了两个菜,再煲了一个鸡汤。她这手艺还是跟御膳房的厨师学的,虽然及不上御厨,但味道还是不错的。

    “曲言你这是做的?”顾小眠尝了一口,瞪大了眼睛,又连续吃了好几筷子,“简直太好吃了,你这手艺都比那些五星级酒店的厨师还好。”

    顾小眠经常出外景,和公司里的主播们住在同一酒店里,这两年跑的地方有点多,自认是吃的美食不少,然而今天吃了言桢做的,她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言桢眉眼弯了弯,眼角的那颗泪痣更加动人,“你喜欢就好,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意做了一点。”

    顾小眠吃着菜,含糊不清的说道,“我不挑食,只要是好吃的,我都喜欢。”

    言桢忍不住笑了出来,“那你多吃点。”

    吃的半饱的时候,顾小眠才注意到言桢身边的古筝,她瞅了瞅古筝,“这把古筝是你的?你昨晚没回家就是去买古筝了?”

    言桢摇头,“古筝是我从家里带来的。”

    顾小眠哦了一声,又充满希冀的望着言桢,“那言言你可以给我弹一首么?”她从小就喜欢这些古典音乐,可是自己没那个天赋,怎么学也学不会。

    言桢倒是没有拒绝,走到古筝面前,双手放在琴弦上,弹出了今天白天听的那首歌。

    顾小眠听着音乐,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但是她一直忍到言桢将曲子弹完才开口,“薛沐清的《有雪》!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

    这首歌是薛沐清的成名曲,发行以后,一直排在金曲的前三从未下来过,他也因为这首歌成了声名大噪的歌手。

    薛沐清的声线醇厚干净,言桢用古镇弹出来又是另一番风味。这首歌很复杂,不少人想翻唱这首歌,最后都不成功,没想到言桢竟然用古筝弹出来了。

    言桢收最后的尾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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