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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的骑士叫做疯魔葛德兰!身高八尺,站起来几乎和五十年的大树一样高大粗壮。

    他的曾祖父曾经参与丹麦领西格弗雷德,组织的那次著名的巴黎围城战,这也是为什么他与其他诺曼同胞不同,拥有一枚镌刻着握紧断箭手臂的胸章,那是他家族的象征。

    葛德兰骑士自幼沐浴在祖先的荣光里长大,追随于理查公爵的麾下,不止一次将那些懦弱的法兰克人打得屁滚尿流,用他的话讲:“那群只会在女人裙摆下逢迎求欢的娘娘腔,根本不配骑士的称号,他们摆弄自己的长矛甚至比拿剑还要利落。”

    他擎着自己夸张的角型巨斧,上一个倒霉蛋的鲜血尚未干涸,正期待着新的献祭者。

    站在他左边的骑士同样不容小觑,虽然看上去似乎已经垂垂老矣,事实上他不止一次在战场上,教训敢于藐视自己的年轻人。

    摧花者的诨号在整个法兰西北方鼎鼎大名,当然不只是来源于他对年轻少女的特殊爱好,洛拉斯骑士年过半百却仍旧精力充沛,左右双手都能灵活的使用武器,这也正是他屡战屡胜的法宝所在。

    站在右边的骑士戴着铜扣的眼罩,迷人的鹰钩鼻子和与众不同的黑色卷,让他很难不被人第一眼记住。

    驭鹰者瓦格纳骑士,是自己风流成性的父亲追随领沿着第聂伯河顺流之下,来到黑海对岸同萨拉森人做买卖时纵情偷欢产下的后代。

    他从母亲那里继承迷人的面部轮廓,曾经令整个诺曼底的女人都为之动容,不过是在左眼被某个刀下亡魂取走落下难以愈合的伤疤之前,他拿手的武器是流星锤和短剑,一长一短,一远一近,传统的萨拉森式的组合,身上精钢打造的铠甲,严密保护每一个薄弱的部分不受伤害,整个人往那一站,浑身散出凛冽的杀气。

    “看到我们诺曼底的必胜组合了吗?您难道不觉得与这样的对手面对面决斗,是一件是很残酷的事情吗?”

    理查公爵趾高气昂的冲我招招手:“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到雄狮蹂躏小绵羊的场景,虽然酷爱征服,但是恃强凌弱并不是天生强者的性格,我更渴望的是同一当量水平的公正挑战,肌肉和肌肉的碰撞。”

    我不动声色的听完他的话,放下切肉的小刀,装作满不在乎的模样故意问道:“您刚才对我说了些什么?尊贵的公爵大人?请恕我从小地方来没见过世面,博杜安伯爵待客的羊肉,实在是人间不可多得的美味,弄得我太过沉溺于大快朵颐而没有听见您的谆谆教诲,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再重新复述一遍吗?另外我不喜欢肌肉,那玩意吃起来让人觉得没有什么嚼头。”

    理查公爵气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好像不小心吞了半斤牛粪,卡在嗓子眼不上不下的样子,博杜安伯爵对我暗暗挤了挤眼睛,看来他也不太喜欢这个骄傲跋扈的邻居。

    现在奈梅亨和诺曼底之间的火药味,就连傻子都能闻到,每个人在局势不明朗之前,都选择中立的明哲保身,至多是表面上的恭维理查公爵,不过也有些聪明人看出内里的门道,至少东道主是不希望嚣张的诺曼底人获得比赛胜利的。

    科勒他们三个挤在一起摆出防守阵型,两面盾牌密不透风的保护住正面的公牛,长矛被搭在盾牌上的空隙里前凸着,防止敌人太多靠近。

    诺曼底人显然没想到自己决赛的对手,像娘们一样团成一堆,而且摆出个缩头乌龟似的盾牌阵,站在那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像胜利已经揣进兜里。

    他们三个人分头行动,站到科勒他们三个不同方向慢慢围着打转,在寻找最合适的攻击时机和切入的破绽,随着科勒的一声吆喝,三个人又换排布的阵形,稍稍松散了些,每个人都面对一个敌人,不过公牛仍旧是进攻的核心。

    驭鹰者瓦格纳骑士率先动,只见他猛的丢出高旋转的流星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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