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醒来时发现屋子里的光线已经暗了下来,觉得很黑。她腿间的卫生纸已经湿透了。但这时,她姨妈已经回来了,买了些蓝盒包装的卫生巾,还有戴卫生巾用的一块吊带一样的带子。她洗漱之后和她姨妈坐在厨房里,吃了个花生酱三明治,喝了一杯苹果汁。在yīn影重重的屋子里,她的姨妈一直对着她微笑,面孔由熟悉变到陌生又变回熟悉。
她想逃离这一切,所以很快上床去了。马乔里给她买了个手电。借着手电的光亮她读了一两个小时《阿格尼丝-格雷》。她读得很舒服。对她而言小说里面已经没有悬念了,但奇怪的是,读书的过程中她发现自己在某个方面或者某种程度上明白了很多原来不懂的地方。这当然是一本爱情小说。她现在已经成为女人了,那么爱情呢?
她把书放下,接着拧灭手电,把它放到眼镜旁边伸手可及的地方。然后她躺在床上逐一考虑学校里的男孩子,除了德文-贝克之外都很讨厌。德文-贝克很腼腆,很甜美。莱丝丽认为他很"古怪"。阿格尼丝接着又想起那些比较冷淡可怕的人,她想起了詹姆森先生,他的蓝眼睛很有神采,当他对自己微笑时,自己觉得很好笑。她想起了保罗-迈西尼、乔治-哈里森,这两个人还差不多。她知道自己会爱上--真的爱上了--他们两个或者其中的任何一个,但是那又怎样呢?成千上万的女孩都爱他们,他们有全世界的女孩子可以选择,他们是披头士。即使他们到了休斯敦开演唱会,即使命运的巧合让她能见到他们,他们为什么会在成千上万的少女中觉得她最独特呢?她想到了年轻的诗人格雷厄姆-斯多利。他也是英国人,留着披头士一样的头发,但他不是披头士。或许他可能会来得克萨斯,他们可能会有缘相见。到时候如果她足够幸运的话,他可能还会爱上她。她想象着和格雷厄姆-斯多利的相恋进入了梦乡。
黑暗中一个黑乎乎的影子,一个男人,站在门口。
她的心跳减缓,仿佛呼吸卡在她的喉咙。她已经醒了。她还记得曾经做过这种噩梦,她只要采取点行动--睁开她的眼睛,或者坐起来--他就会消失的。
她的眼睛似乎已经睁开了,她翻到一侧,用一个胳膊支起自己。那个男人仍然站在那里。现在她想起来了,她上床睡觉的时候把门关上了,是开门的声音吵醒了她。这不是梦,她看到的这个男人是真实的。
她觉得透不过气来。天气这么炎热,她却觉得寒冷。她想大叫,但就像是在噩梦里一样,发出的只是啜泣一样的吱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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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第二章 林间(11)
声音太小了,隔壁房间的人根本听不到。但是这个陌生人听到了,他摇摇晃晃地迈了两步进入她的房间朝她走来。他伸着手,在空气中乱摸,似乎要抓住她。只要几秒钟,他就会抓到她了。她陷入了最恐怖的噩梦里,恐惧使她几乎动不了。
但是她并没有坐以待毙,趁他抓到她之前,她迅速从床的另外一侧溜到地上,抓起手电筒,像是武器一样在手里挥舞着。他站在她和两扇门之间。
除非她想从窗子里逃跑--打开纱窗,从离地面九英尺的地方跳下去--否则她就必须从他那里穿过。想到窗子(只需轻轻推开纱窗)可以作为一个秘密的备用计划,她变得勇敢起来。她决定:她可以用手电首先把他的眼睛晃花,当他看不见的时候,她就冲过去,喊醒马乔里帮她。
她拧亮了手电,哇哇大叫。但当她看到他的时候,喊叫变成了尖叫。她被钉在了那里,视线无法移开,那个男人一丝不挂。除了小时候她带着负罪感瞥了她父亲几眼,现在已经不记得什么样子了,还从来没有见过luǒ体的男人,甚至照片也未见过。只是在莱丝丽亲戚家的书上看过一些经典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