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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李檀雅很感兴趣,“是香港人,又在英国留学,感觉你们像是两条平行线啊。”

    平行线

    被李檀雅这样一提,陶奚时突然也觉得,缘分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听起来像是两个完全不可能有交集的人,怎么突然就扯到了一起呢。

    她很有耐心地解答,“他小时候在这边长大,高考那天正好遇到了回来的他,就莫名其妙认识了。”

    “是他追你的吧?”林遥认为,陶奚时这样一个看起来清清冷冷的人,是不太会主动的。

    “嗯。”

    “怎么追的呀?肯定很浪漫吧?”

    “也没有。”陶奚时难得愿意敞开心扉地聊天,大概是觉得林遥和李檀雅心思简单,恰好她又从没倾诉过这些,“刚认识他那会儿,对他印象挺差的。后来他帮过我不少,对我也挺好的,本来觉得他这个人特别坏,慢慢发现他的另一面,觉得挺孩子气,挺可爱的。”

    一方面很厉害,一方面又很幼稚。

    “怎么说呢他出现的时机太对了,我需要有个人向我伸手时,他毫不顾忌地伸出了手。”

    他愿意接受这样一个她,恰好她也不抗拒。

    未来还那么长,余生有万种可能,为什么不试试呢。

    对面两人撑着下巴听得入迷,服务员在这时开始上菜了,陶奚时说到这里就停了,“先吃饭吧。”

    龙虾的香味扑鼻,林遥戴上一次性手套,“你们相处的过程一定很有意思,你男朋友家里的条件一定很好吧?”

    陶奚时不置可否,盛林野家里的条件,大概不是“很好”两个字可以形容的吧

    李檀雅拿开瓶器开了两瓶酒,朝陶奚时晃了晃,“一起喝吧?龙虾配啤酒才带劲。”

    陶奚时想着等会儿也没什么事,便点了点头,“行。”

    林遥举起手喊,“服务员,再来一扎啤酒!”

    冒着凉气的啤酒又被端上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旁铺满红辣椒冒着热气的龙虾,看得人食欲大增。

    这顿饭吃了很久,一边吃着麻辣的小龙虾,一边喝酒聊得热火朝天,三人友情迅速升温。

    要不是盛林野突如其来的电话,陶奚时马上就快把他给忘了,差点就要记不起答应过吃完饭要给他打电话这回事。

    陶奚时是个实诚的人,又喝了点酒,所以在盛林野问她时,她很直接地说,“我差点忘了,而且我们还没吃完。”

    盛林野靠坐在酒店的床头,房门窗帘紧闭,四周黑漆漆的,只有电视屏幕里的光映出来,他看着墙壁上电视里的时间,平静地说,“三个小时四十分钟,还没吃完?”

    陶奚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是啊。”

    “你在哪?”

    她环顾四周,“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就学校附近。”

    这才开始第一天,吃顿饭就能把他彻底忘在脑后了,盛林野觉得这样非常不好,于是他质问:“你在吃什么?”

    她如实相告:“龙虾。”

    盛林野认真地问:“你是觉得龙虾比我还重要吗?”

    陶奚时感觉脑袋有些晕,她倒了一杯白开水,周围喧闹声太重,她没怎么听清,问他说什么,他居然还能一本正经地重复一遍。

    “阿时,龙虾比我重要吗?”

    玻璃杯盛满了水,她低头喝了一口,听到他重复的话,很是惊讶,“你为什么要拿自己和龙虾比?”

    果然,幼稚的时候很幼稚。

    “那你为什么吃顿龙虾就能把我给忘了?”

    “没有忘,是差点忘了。”

    “有区别吗?”

    “当然有啊,差点忘,说明我还没忘,我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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