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寞有如滂沱大雨从天而降,闪闪雷光中,一道锋利的伤感穿云破雾,瞬间划破我身上坚固的盔甲,直刺要害,我在飘摇的风雨中瑟缩发抖,口吐鲜血,倒地身亡。我在办公室里魂不守舍,心神不宁,整个下午脑子里一次又一次地出现这幕奇怪的幻象。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打卡,老胡到办公室来叫我,说愣什么呢你?走啦,晚上还有活动呢。
我们回宿舍换了便装,钻进老胡那辆二手捷达里,轰然往市区开去。爆牙胜问我中午那霹雳妞怎么回事?我无话可答,只好学鬼佬那样两手一摊,同时夸张地耸耸肩。
车子开上跨海大桥,惊涛拍岸,浪花飞溅。公司所在的半岛很快就被远远抛在身后。望着窗外疏忽而过的景物,我仿佛看见在风里流逝无声的生命。
一辆枣红色的路虎揽胜从后面追上来,和我们平行行驶了大约3秒钟,驾车的是一个戴墨镜的女人,她居高临下地瞟了我们一眼,还没等我们看清楚她的样子,揽胜突然加速,像一座快速移动的城堡瞬间离去。公司里连一个蚊子是公是母恐怕都有登记,这辆没上牌照的新车多半是老板给哪个小蜜新买的。望着绝尘而去的揽胜,我们心中充满了挫败感。
去到市区,在一个川菜馆吃火锅,四个人都情绪低落,他们三个刚出门时的那种雀跃之情也踪影全无。
吃到半晌,爆牙胜说,下半场怎么搞?
老胡一语中的,还能怎么搞,去酒吧搞女人。
这个时候,大概也只有搞女人才能使我们提起兴趣。搞女人这种活动,官方语言称之为泡妞,北京叫嗅蜜,中原地区叫把妹,讲粤语的南蛮的叫法最形象,勾女。说法不一,目的一致,就是把女人弄到床上去。欢场上混的人都知道,集体嗅蜜这种大规模的狩猎活动,酒吧最适合。在我和老胡他们出来厮混之前,我对酒吧这种地方为何总是人声鼎沸生意兴隆大为不解。酒吧里光线昏暗,人影闪动有如鬼魅;乐声嘈杂,在里面说句话比在珠峰上撒泡尿还难;烟雾腾腾,五味杂陈,空气污浊;最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一包擦屁眼的纸巾到了酒吧里也立即身价暴涨,东西贵得令人发指。
圣经说,只有神和野兽才配拥有孤独。我想我们都是半人半兽,或兽性残存。我们在人生的旅途上千洄百溯c兜兜转转,一次次试图找寻生命的真谛,最终发觉生命迸发光彩之时并非衣锦还乡荣归故里,而是一次致命的邂逅,一次蚀骨的艳遇,一次饮鸩止渴的出轨,一场颠鸾倒凤的床笫之欢。而所有这些,都需要一个姑娘出场,否则,你我的生命暗淡无光,不值一过。由此可见,在关于酒吧存在的意义这件事情上,世人的看法和我们十分一致,那就是,酒吧是一个提供姑娘的地方。因而,那些灯光幽暗c声音嘈杂c气味难闻c价格昂贵的酒吧,成为我们的救赎之地。
这两年来,我们在这个南中国最大的沿海城市,每到周末,就像一群闻风而动嗜血而食的夜枭,征战于一个个光怪陆离的酒吧,按说,大家一起烧杀掳掠,得了财物应该平均分赃,可是每回总是老胡一人独享胜利果实,爆牙胜除了有一次圣母显灵c祖坟冒烟,把一个瘦得跟孙悟空似的女人给办了,我和骡子每回都毫无例外地放空枪,飞机都能打下好几架了。
我知道,问题出在我自己身上。我曾被爱情乱箭穿心,身体正中碗大一个创口,已逾5年,至今仍像女人的月经一样准时流血。一直以来,我对一见钟情十分迷信,对不合眼缘的姑娘不屑一顾,并且抱着一个在老胡看来十分可笑的信念,我认为泡妞的最高境界是眉目传情心曲互通,穷追猛赶c死缠烂打属于十分低级的泡法,就是泡到了也没什么意思。所以,我至今颗粒无收。
老胡是个博爱主义者,秉持着宁可杀错三千,也不放过一个的原则,手执皮鞭,面带淫笑,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