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璇雅说了要给将士们洗衣服后,她便收了傅承潇手下人的衣裳,连续洗了好几日,傅承潇手下的人见璇雅洗的衣裳又干净又香,对璇雅更加好了,少了之前将其当做军妓的想法,反而将其当做妹妹一样,璇雅因此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逐渐可以在军营之中活动自如。
这日傍晚之时,用过晚膳后,天色已经渐黑,她又拿个几个男人的鞋袜,赵四看见璇雅拿了衣物去洗,脸上全是笑意,道:“璇雅妹子,这么晚好去洗衣裳?太晚了,明日早上再去吧。”
璇雅抿唇一笑,道:“赵大哥,没关系,这附近我都熟悉了,不走远,很快就回来,张大哥的鞋袜被泥浆弄脏了,我现在洗了还可以烘一烘,明早他还能穿上干净的鞋袜。”
赵四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只道:“那你早些回!”
璇雅这才点了点头,道:“好嘞!”
璇雅端着木盆迅速离开,一路都遇到了巡逻的侍卫,不过她这些天一直都在洗衣裳,都以为她是后勤劳务兵,便没有拦她。
璇雅来到这些天洗衣裳的地方,却没有急着洗鞋袜,而是顺着小河流往上走,大概走了一个时辰,就看到河岸边开凿了一条渠道,那条渠道横穿而下,其尽头便是延绵一片,亮着星光点点的封家军大营。
璇雅蹲在河岸边,伸手拿起河岸边厚厚的冰层,然后看了一眼自己红肿的手,喃喃道:“王兄呀王兄,看看你怎么弥补本公主这一双手!”
璇雅贵为公主,一双手舞刀弄剑就罢了,从来没有做过洗衣做饭的事,养的水葱般的手指在结了冰的河水之中洗了几日的衣裳,早就毁了。
一双手生了不少的冻疮,肿成了红萝卜般大小。
她勾了勾唇角,拿下头上一根普通的桃木簪,然后用力一掰,那桃木簪断成两半,里面流出黑色的黏稠液体,滴撒在渠道之中,明明只有几滴,却瞬间染黑了渠道,黑色的液体在水中蔓延,污染了整条渠道,不过,待那黑色液体扩散后,转眼就变为无色,看不出来有任何端倪。
璇雅站起身来,唇边出现一抹笑意,道:“大王兄,十万东昱将士的命不是草芥,投毒太狠了一些,本公主实在下不了手,这迷药是你幼时送给本公主的礼物,一滴就能迷晕万人,一天才能醒过来,也能帮到你吧!”
璇雅虽然是王族,可是从小在江湖长大,和普通人一样,而且也有江湖人都有的豪气和正义,要她下毒毒倒十万人,即便赢了这天下,她也会觉得自己手上造了孽,也不光明。
不过,两军对战,兵不厌诈,不管是什么手段,那都无可厚非。
将毒药换成迷药,是她对自己王兄的尊敬和报恩,也是对东昱十万大军的一点仁慈。
璇雅看了一下天色,已经很晚,她不敢耽误,立即运起轻功,飞身而下。
不过,还是晚了一点,她远远儿的就看见她洗衣裳的地方有火光,并且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
题外话
猜猜璇雅会不会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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