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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自己的头皮:“你的头发那么长,变不过来耶。”

    “其实也不必那么复杂,把你的帽子给我,我把头发塞在帽子里,再换一身男孩子的衣服,就谁也认不出我了。”温晓云胸有成竹。

    他们把口袋里的钱都掏出来了,加起来,一共五十多元。也许够买一件廉价的男式服装。可是这样一来回去的路费就没有了。如果买了火车票,当然路上吃个盒饭还是够的但仅此而已,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就是这样。

    温晓云不甘心,又数一遍,多出了一元,是个硬币。雷摩斯把那枚硬币拈出来,快乐地朝上一扔:“这是我们的幸运币,一元顶一千。”

    他马上又潇洒地一抓,将半空中落下的硬币抓住,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一个电话亭奔去。

    五分钟后,他回来了,得意洋洋地朝温晓云竖起大拇指:“搞定!”

    “搞定什么了?”即使冰雪聪明的温晓云也一头雾水。

    “一切”雷摩斯大言不惭,“你的衣服,回去的车票,今晚的住宿,还有美味可口的晚餐……总之一切的一切,我都搞定了。”

    “你捡到宝葫芦了?”

    “没错!”

    “宝葫芦在哪里?”

    “闭上你的眼睛,耐心等待一个小时,宝葫芦就出现了。”

    “要这么久?”

    “那就……半小时吧!”

    事实上,只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出现在他们面前,一个身着公安制服的英武男子,揭下头盔,露出一张汗涔涔的脸:“嗨,小朋友!”

    看见警察,温晓云的脸色有点发白。“这就是你的宝葫芦?”她躲在雷摩斯的身后,悄悄嘀咕。

    “又没钱了?这回是被偷了,还是被抢了?告诉叔叔!”警察的长腿支在地上,大大咧咧地说。

    想不到换了一身衣服,就这么不给面子。也许应该先找王东的,“默特探员”是人家的表哥嘛。不过那家伙也太“帅”了一点,他既然已经自动消失了,就没有必要让他再出现在温晓云的视线里了。只是现在雷摩斯不大敢正视温晓云满脸的问号。

    “报告石Sir,一切正常,这次我是奉旨前来执行重要任务的。”雷摩斯掏出童老师绘制的联络图,在他面前晃了晃。“前任女友”的手迹,他要是还不认识的话,那就跳进西湖去喂鱼得了。

    果然,警察沉不住气了:“那是什么?”

    “圣旨!”镇定下来的雷摩斯渐入佳镜,傲然仰视这位一身戎装并比自己高了一截的大男人,“不过要由我来宣”

    他恰到好处地留下了悬念。

    “快说!”还是那么居高临下,可是目光里有了急切的成分。这逃不过雷摩斯的火眼金睛。他突然就耷拉下脑袋:“哎,饿了,没力气说了。”

    “都上来吧!”警察拍拍他的坐骑。

    “会违章吗?”雷摩斯还在装斯文。

    “这就不用你cāo心了。”

    他们一前一后上了摩托车,夜色中的滨州,就变成一串串闪烁的灯光,飞快地流逝而去了。也就半个多小时,车子驶进一处宁静的小区。温晓云好几次想跟雷摩斯说点什么,可是中间隔了一座越不过的“山”,让她无可奈何,也只有听天由命了。直到警察摸出钥匙开自己单元的房门,她才找到机会用力扯雷摩斯衣服的下摆,就像抓着妈妈的衣角不肯放手的小女孩那样。她想拖他向后转,可是雷摩斯反过来一把抓住她的手,紧跟警察进了屋。

    这是一套宽敞的二室一厅,说宽敞是因为没有家具和人当然,除了他们三个闯入者以外,不过有电器:电脑、电视、电冰箱……一应俱全。这些带电的用具像一个故事里的残片,疏疏落落地点缀在空间,给人提供了许多可以填补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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