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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起来,杨锐还是很注意利用律师的。制药公司几乎都是处于终身诉讼的状态下,今天不是你起诉我,就是明天我起诉你,业内人士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影响,在这一点上,不止国外如此,国内也是一样,看看广药的状态就知道了,诉讼已经变成了日常任务。

    尽管如此,但要不是梅奇伟的提醒,杨锐还真想不起要用律师去做临床测试的。

    这主要是因为临床测试的成本太高,哪怕只是一部分内容,都得几千万美元的成本,时间精力更不用说。律师虽然有钱,能有钱到这个程度的,大概也不多。

    不过,杨锐毕竟是不熟悉美国法律,也忘记了美国人民还将集体诉讼这招给发扬光大了。

    其实,集体诉讼是药企遇到最多也最烦的状况,简而言之,就是许多人联合起来起诉,最妙的是,这许多人并不用真的去起诉,他们只需要填写一些文件,就可以由一个或几个代表,去为自己做起诉了。若是胜诉,大家开开心心的分钱,若是败诉,也没有太多的损失。

    在经常需要延绵数年乃至十数年的大型诉讼中,集体诉讼的作用非常关键,也令大型企业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一个人的诉讼金额小,大家联合起来的诉讼金额就高了。

    比如中国经常出现的假货问题,以现行法律来说,起诉成功以后的赔付金额,也不过是三倍五倍,不超过十倍,除了所谓的职业打假人以外,基本没有普通消费者去为假货打官司,赔的钱还不够付律师费的。而要提高赔付金额,也与法律精神相违背,等于给有钱有势者搞垮竞争对手或者小企业的武器。

    但是,如果采用集体诉讼的方式,由职业打假人出面,律师出钱出力,其他人只要坐享其成,三倍五倍的赔付金额却是能够发挥极强的作用了,其对企业的震慑力更加恐怖,而且提高了特权阶级操纵的成本。几百上千人的集体诉讼,三倍五倍的赔付金额得是多少钱?楸千上万人的集体诉讼又得是多少钱?正常企业再做假货,就变的得不偿失了。假货工厂也就变成了一种违法的行为,而非普遍的现象了。

    至于说,律师为何要出钱出力的打官司,其根本就在于高比例的分成。美国佛罗里达州和烟草公司的系列诉讼,最终造成的赔付金额是132亿美元,律师费达34亿美元,由11家律所分享。代表安然股东进行诉讼的律师行,收回了72亿美元的巨额赔偿,领走了6.88亿美元的律师费。而在药品领域,默克为他们的止痛药万络的虚假宣传赔付了48.5亿美元,辉瑞为了结非法销售bextra和其他药物的官司支付了23亿美元和解金,礼来为不同药物的类似原因花了14亿美元……

    三木公司的规模,或许比不上辉瑞这样的水平,但怎么说也是世界五百强了。

    杨锐相信,这样的公司,对于蝗虫般的律师来说,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重要的是,律博定所造成的危害一旦确定,赔偿是板上钉钉的,问题只在于赔偿多少而已。

    以三木公司年销百万的数量,几千万美元的临床测试费用,还真是毛毛雨。

    不过,想法再转一下,几千万美元可真不是小钱,任何一家或者几家律所要做出这样的决定,也算是“有魄力”了,以杨锐的影响范围,他是没办法推动此事的。

    他充其量就是认识几个专利律师,双方的关系也是基于金钱交易的,就像是妓女不会相信嫖客说的话一样,律师也不会把客户的话当真。

    而且,杨锐也不适合推动此事。

    他现在扮演的就是学者身份,若是直接下场搞集体诉讼,立刻要被圣洁的金钱所污秽了。

    学者粘上了钱的金光,就像是牛排涂了屎,只有很少的人,才会去仔细分辨牛屎还是人屎,最后再决定吃不吃,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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