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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倒是感到《二十三条》

    中要求尽早解放一批干部、关于经济退赔的规定等都很符合我们的想法。那

    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我们多数同志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已开始感

    觉到对基层干部整得过火了,整的面太大,问题看得过重。另一个是彭真同

    志讲话对我们的影响。当时,彭真同志在北京的干部会议上有个关于“四清”

    问题的讲话,调子比较温和,特别强调了要团结两个百分之九十五的问题和

    抓紧生产斗争的问题。彭真同志讲“破坏生产运动就是破坏我们的整个事业,

    那非追究不可。……在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时候,同时抓紧生产,千万不

    可放松生产。”东北地区放了彭真同志讲话录音后产生了好的影响。(这件

    事,在“文化大革命”中也被作为对抗中央,推行修正主义路线的罪状进行

    了批判)因此《二十三条》传达后,各地开始纠正了前段运动中存在的一些

    “左”的做法。很短时间即解放了大多数干部。工作队和基层干部、群众思

    想上都觉得很满意。  1965年2月我在金县工作团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

    确要求工作队要依靠群众和干部的大多数,“要把解放干部大多数作为一条

    方针。对犯错误干部的问题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结论要实事求是”。在

    政策上对经济退赔要求既不能马马虎虎,又要合情合理;关于划阶级问题,

    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央过去的规定办。5月,东北局根据三省省委和重点县社

    教工作团对农村社教运动中关于经济退赔、清理阶级成份、地主富农浮财和

    房屋处理、不反社员群众、团结中农、组织处理等八个问题的意见搞了个规

    定发到各地。我在东北局书记处会议上再次强调:抓对青少年教育的问题;

    强调在四清新铺开的公社“一进村就要搞三结合”,要团结两个百分之九十

    五。这都反映了《二十三条》下达后在实际工作中发生的一些变化。

    我在金县三十里堡蹲点八、九个月,当时化名叫张坦。我们确实坚持了

    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我住在三十里堡公社的供销社,吃饭同职工一样排

    队买饭。我除经常到生产大队参加干部群众会听情况,还经常参加一些大田

    和果树的劳动。当时参加劳动不是摆样子,而是真干,一干就是半天,与群

    众混得很熟。群众同我们讲话也很随便,什么话都讲。有些群众还当面问我

    “你是大干部还是小干部?”,有的群众看到经常有人到我的住地汇报情况,

    便猜测说“肯定是个大干部”。  1965年春我们栽种的树木,现在已经成材。

    在金县“四清”期间,我们还特别强调作好地富子女的工作。富农女儿

    孙云杰入党很说明这个问题。孙云杰是金县亮甲店公社葛麻大队一个富农的

    女儿。她是大连机车厂子弟小学的教师,1962年她响应号召回乡参加农业生

    产。她思想进步,劳动积极,表现很好,要求入党。大队党支部和工作队想

    发展她入党,又有些拿不准。辽宁省委书记处书记、金县工作团团长王良同

    志征询我的意见。我考虑到这样做符合当时中央关于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

    重在政治表现,对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子女要给出路等指示精神,当即表示

    同意。不久孙云杰被批准入党。“四清”结束后,她被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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