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倒是感到《二十三条》
中要求尽早解放一批干部、关于经济退赔的规定等都很符合我们的想法。那
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我们多数同志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已开始感
觉到对基层干部整得过火了,整的面太大,问题看得过重。另一个是彭真同
志讲话对我们的影响。当时,彭真同志在北京的干部会议上有个关于“四清”
问题的讲话,调子比较温和,特别强调了要团结两个百分之九十五的问题和
抓紧生产斗争的问题。彭真同志讲“破坏生产运动就是破坏我们的整个事业,
那非追究不可。……在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时候,同时抓紧生产,千万不
可放松生产。”东北地区放了彭真同志讲话录音后产生了好的影响。(这件
事,在“文化大革命”中也被作为对抗中央,推行修正主义路线的罪状进行
了批判)因此《二十三条》传达后,各地开始纠正了前段运动中存在的一些
“左”的做法。很短时间即解放了大多数干部。工作队和基层干部、群众思
想上都觉得很满意。 1965年2月我在金县工作团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
确要求工作队要依靠群众和干部的大多数,“要把解放干部大多数作为一条
方针。对犯错误干部的问题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结论要实事求是”。在
政策上对经济退赔要求既不能马马虎虎,又要合情合理;关于划阶级问题,
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央过去的规定办。5月,东北局根据三省省委和重点县社
教工作团对农村社教运动中关于经济退赔、清理阶级成份、地主富农浮财和
房屋处理、不反社员群众、团结中农、组织处理等八个问题的意见搞了个规
定发到各地。我在东北局书记处会议上再次强调:抓对青少年教育的问题;
强调在四清新铺开的公社“一进村就要搞三结合”,要团结两个百分之九十
五。这都反映了《二十三条》下达后在实际工作中发生的一些变化。
我在金县三十里堡蹲点八、九个月,当时化名叫张坦。我们确实坚持了
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我住在三十里堡公社的供销社,吃饭同职工一样排
队买饭。我除经常到生产大队参加干部群众会听情况,还经常参加一些大田
和果树的劳动。当时参加劳动不是摆样子,而是真干,一干就是半天,与群
众混得很熟。群众同我们讲话也很随便,什么话都讲。有些群众还当面问我
“你是大干部还是小干部?”,有的群众看到经常有人到我的住地汇报情况,
便猜测说“肯定是个大干部”。 1965年春我们栽种的树木,现在已经成材。
在金县“四清”期间,我们还特别强调作好地富子女的工作。富农女儿
孙云杰入党很说明这个问题。孙云杰是金县亮甲店公社葛麻大队一个富农的
女儿。她是大连机车厂子弟小学的教师,1962年她响应号召回乡参加农业生
产。她思想进步,劳动积极,表现很好,要求入党。大队党支部和工作队想
发展她入党,又有些拿不准。辽宁省委书记处书记、金县工作团团长王良同
志征询我的意见。我考虑到这样做符合当时中央关于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
重在政治表现,对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子女要给出路等指示精神,当即表示
同意。不久孙云杰被批准入党。“四清”结束后,她被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