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的魔杖能画出全级人之中最漂亮的圆,在变形课上,他能够变出最茂盛的树木,最矫健的白鸽——每一次测验,他都是第一名。
十二岁的汤姆里德尔想成为一个好巫师。
但做好巫师其实比他想象中要难得多,在他第七次被不同学院的学生“不小心”施了缄默咒之后,汤姆里德尔终于明白,其实当一个好巫师并不能令人喜欢他。
或许汤姆里德尔本来就不应该被任何人喜欢——不然何以解释他会在一个凌晨被父母丢到孤儿院的门口呢?那时候他只是个婴儿,连爬都不会呢。他总是捧着书躲在大厅的角落,看着同学们嘻嘻哈哈的接受嘶吼信的咆哮,或者是捧着家里人寄来的礼物,像是飞天扫帚和度冬的毛衣。
汤姆甚至没有穿过亲人或者朋友织的毛衣呢。他曾经用自己偷偷学的变形咒变了一件,特意将针脚变的粗糙,看起来就更像是手工织的,他穿着它去公共休息室。
“嘿,汤姆,你怎么穿上毛衣了?谁给你寄的?”
“我可是记得你无父无母啊,不会是可怜到用咒语变的吧——我们的好学生可精通那些咒语啦!”
于是汤姆面红耳赤的躲回起居室,把那件毛衣扯下来,毛衣在地上滚了滚,变回了原来的羊毛地毯。
“我真可笑。”汤姆里德尔想,“我竟然把地毯披在身上。我为什么会那么想要一件毛衣呢,还是那么丑的一件。”
他在窗台上坐了很久想这个问题,后来才发现,他想说的可能不是“可笑,”而是“可悲。”
但其实后者比前者更糟糕一点。
总之,这就是十二岁的汤姆里德尔。
而两年后,十四岁的他已经成为同龄人中出类拔萃的优秀巫师了。甚至有位教授预言,两年后他会成为级长。其实无论有没有这个预言,他都已经不再怀疑自己的优秀了。两年里他更加发了疯似的钻研魔法,包括那些被禁止的——他早已能够施展出许多比高年级学生更优秀更强大的魔法了。
召灵药水就是其中的一个。
在□□的架子上,《古老魔药与咒语的研究》最后一页,记述着如何配置魔药从那些古老的魔法画册里召唤出强大且驯服的魔兽,虽然持续的时间很短。汤姆在他偷看□□的日常里看到了这个配方并且记住了它。
汤姆用自己的经验改进了这个魔药,让召唤的时间可以变的更长一些,而且可持续,毕竟这魔药的配制可是太花功夫了:两个咕噜果,七条巴西蟒的蛇蜕,一百本魔药书的四分之一扉页,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异国草药,活的蟾蜍……最重要的,就是流浪树的果实。
流浪树在教科书上的百种知名魔法植物上排名第十七,远超打人柳,因为它无时无刻不在挪动自己的位置。在魔法大陆上处处流浪,很多巫师都发誓自己见过它们,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流浪树的果实在魔药商店更是天价,许多高级的魔药配制都要用到他们。
一个月前,汤姆里德尔在禁林看到这棵树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起了《古老魔药与咒语的研究》最后一页记载的魔兽召唤药水的配方,得摘下它的一个果子来。然后他真的这样做了,花了好一番功夫与这些粗壮却笨拙的枝条搏斗,并且成功了。
之后他又花了一个月,找齐了配方所需的其他原料,为此他甚至闯了一次蟾蜍窝。
他成功了。
或者说快要成功了。
汤姆里德尔掏出自己的手中的药瓶,看了看里面兀自着冒着泡的青色液体,走近了□□的架子。他记准了位置,第三排第二行,左起倒数第三本。魔药配置到最后的这几天,他几乎每天都要偷偷来这儿翻这本书。
他果然找到了那本《十八世纪魔兽一览》……他已经选中了,这里面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