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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是不必说的,甚至比我想象中的更甚,认识他至今,从没见过他这样生气过。

    原来他们的深情这么经不起考验,原来男人的度量比起女人来更小,特别是面对自己爱的女人的时候,理智往往会被愤怒所淹没。

    接下来,事情完全按着我的预想进行着。我是既新奇又期待,头一回觉得有比下毒杀人还要好玩的事。

    当当,这个李氏一门遗下的唯一子嗣,三番四次挑衅我的耐力,已经到了我无法容忍的地步,若不趁此机会除掉他,实在难以解恨。

    其实我知道,他一直都晓得我的身份不简单,只是我没有路出任何破绽,他即使有心想要拆穿我也无可奈何,最重要的是,暮雨很维护我。

    这真是个笑话,我想要她死,她却傻傻的来维护我,真不知道她是不识人心险恶还是太过善良。

    结果是出人意表,意外中的意外,暮雨这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竟然又帮了我一把。她竟然傻到帮当当拔刀。当当也是苦不堪言吧,中了软筋散,刀上还抹了痒粉,又痛又痒的感觉想来应该像被蚂蚁啃噬还难受,也难怪他想早点了结自己。

    但即使萧磊看到了这一幕,到了最后关头,他仍然下不去手。我当真是不甘。

    最后那一剑,是我假装崴了一跤,故意撞上萧磊,才使得剑刺向她的。我想,我真是天生的戏胚子,连这点苦情戏都装的这么好,再加上一句实际的假话,骗个失去理智的人,实在太容易了。

    瞧瞧这一石二鸟之计,有了暮雨这个傻姑娘的配合,真是天衣无缝。两个阻碍的人都死了,至于未到手的不老药,我是一点也不担心。有萧磊在还怕什么,况且,我有的是时间。

    当我正得意的时候,却忽略了当当身上的伤。有时,人算真是不如天算。

    萧磊在帮当当敛葬的时候,发现了他身上的新伤,瞬时起了疑心,甚至还回去找暮雨那个丫头。

    谁知道,他晚了一步,而我也晚了一步。

    暮雨,她竟然失踪了,地上只余一大摊已经干掉的血迹,而她音讯全无,不知是生是死。

    这中间只差了一个时辰而已。

    萧磊也终于恢复了理智,并且开始怀疑我。我图谋了那么久,怎么可能让这计划毁于一旦?

    我要这个男人,也要不老药。

    几经思考后,我对萧磊下了血蛊,用那摊已经干掉的血迹提炼成药引,制成蛊毒下在萧磊身上。

    在萧磊昏迷混沌的时候,我凑到他耳边冷冷的说:“暮雨是杀害当当的凶手,她与你相爱只是为了夺取宝藏和长生不老药,她是你的仇人!是你不共戴天的仇人!有朝一日,你一定要手刃仇人…而白小玉,她是你最爱的女人。”

    这个时候是他意志最薄弱的时刻,只稍我轻微的一句话,不需我动手,他日就算见到暮雨还活着,他也一定会出手杀她。

    血蛊最厉害的地方就是蛊惑人的心智与本性,让其自动掩盖一些记忆,除了这一点,中了血蛊的人身体别无异样。而下蛊的人会折寿十年,所以一般懂得此巫术的人不会轻易使用。

    醒过来后的萧磊,因为暮雨的血做药引而忘记了所有关于他和暮雨的事情,只记得当当被人杀了。

    而他带我异常温柔,甚至可说是乖巧,乖巧得唯我的话是从。望着这样的萧磊,终于肯用正眼看我的萧磊,我心中仿佛一下子被满足了,竟然感到无比的开心。

    我想,我的心里也是极端的,甚至是病态的,就像父亲那样,看着痛得死去活来的母亲还可以笑的那么开心。

    只要萧磊他永远这么温柔的看着我,仿佛全世间他眼中只有我一个人,这样就好。

    为了一个不爱我的人,我做了这么一个决心,陪在他身边。或者说,将他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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