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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师对于眼下的秦律以及相应的处罚方式已经进行部分调整,但是更多地律令,张嘉师只有选择继续沿用。

    一个不能与时俱进的律法固然是有害,甚至是可以说弊大于利,但是胡乱修改律法这种事情,无疑是危害更烈。

    所以张嘉师自己选择让秦律的大部分律令沿用,更多是不希望帝国会陷入一部分的混乱。

    固然,这种混乱是对于张嘉师而言,不算是太大的问题,只不过眼下也不是能够空出手来处理这些乱子的最佳时机。

    而对于律法的变动,张嘉师倾向的是与时俱进,而非是打算制定更好的律法流传万世。

    后面一种律法制定方式,或者说是治国方针,在历史上已经证明完全不可行。

    而其中最为明显的代表,就是一本。

    ……

    在朱元璋去世之前一段时间正式编撰完成。

    但是从其序章当中就可以看出这玩意到底多么的“墨守成规”:

    朕观自古国家,建立法制,皆在始受命之君。当时法已定,人已守,是以恩威加於海内,民用平康。盖其创业之初,备尝艰苦,阅人旣多,历事亦熟。比之生长深宫之主,未谙世故;及僻处山林之士,自矜己长者,甚相远矣。朕幼而孤贫,长值兵乱;年二十四,委身行伍,为人调用者三年。继而收揽英俊,习练兵之方,谋与群雄并驱。劳心焦思,虑患防微,近二十载,乃能翦除强敌,统一海宇。人之情伪,亦颇知之。故以所见所行,与群臣定为国法,革元朝姑息之政,治旧俗污染之徒。且群雄之强盛诡诈,至难服也,而朕已服之;民经世乱,欲度兵荒,务习奸猾,至难齐也,而朕已齐之。盖自平武昌以来,即议定著律令,损益更改,不计遍数。经今十年,始得成就。颁而行之,民渐知禁。至於开导後人,复为一编,立为家法。大书揭於西庑,朝夕观览,以求至当,首尾六年,凡七誊藁,至今方定,岂非难哉?盖俗儒多是古非今,奸吏常舞文弄法,自非博采众长,即与果断,则被其眩惑,莫能有所成也。今令翰林编辑成书,礼部刊印以传永久。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无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非但不负朕垂法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将孚佑於无穷矣!呜呼,其敬戒之哉!

    “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无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非但不负朕垂法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将孚佑於无穷矣!”

    咳咳,朱元璋的这一段话,很明显让朱家皇帝们的变法心态遭受到非常惨重的打击。

    因为从这一句话当中可以看到的是,朱元璋认为胡乱修改,甚至是一件不容于天地,甚至是不容于祖宗的事情。

    张嘉师很想问问,有这么严重么?

    但是从皇明祖训的内容中可以看到的是,朱元璋作为一个平民出身的皇帝,其思考的方面确实是有着很多有利于平民方面的法则。

    朕自起兵至今四十馀年,亲理天下庶务,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其中奸顽刁诈之徒,情犯深重、灼然无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然此特权时处置,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常法。以後子孙做皇帝时,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黥刺、腓、劓、阉割之刑。云何?盖嗣君宫内生长,人情善恶,未能周知;恐一时所施不当,误伤善良。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淩迟,全家处死。

    朱元璋反对使用肉刑,这对于朱元璋而言,或者是说明朝的百姓,算是一种好事。

    但是朱元璋对于关于官员的苛刻程度,也算是前无古人: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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