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捐纳制度会衍生出不少本身没有做官能力的特权阶层,这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毫无疑问是弊大于利。
后世的人总结出捐纳制度的四个害处:
1.在财政上,饮鸩止渴。捐纳的本来的意思是解决财政上不足,捐的结果一时财政稍好一点,但是,是饮鸩止渴,后患无穷
2.在文化上,斯文扫地。
3.在吏治上,贪污腐败。
4.在政治上,丧失民心。
很明显,若是张嘉师在知道这四个结论的前提下,还会支持捐纳制度,无疑是脑子被门夹了。
有一句话毫无疑问就是对古代的捐纳制度有着一个非常贴切的嘲讽含义。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这句话虽然一开始并不是指捐纳制度的危害,但是在清朝盛行捐纳制度之后,这一句话越来越受到重视。
而这句话本身指代的是北宋中后期因为三冗问题而导致民众的赋税负担非常沉重。
……
事实上,对于张嘉师而言,他认为作为一个明君,赵匡胤最大的败笔就是建立了禁军、厢军、乡兵以及番兵的四等军事制度。
其本意固然是好的,但是毫无疑问,北宋时期的三冗,最为严重的就是冗兵问题。
宋代的军队可分为禁军、厢军、乡兵和南宋“大军”,禁军是北宋的正规军,被称为“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宋初,禁军较少,宋太祖将各地地方兵的精锐收编为禁军,仁宗时多达80多万,大多分屯北方,只有很少一部分驻在南方。
北宋实行募兵制,家属居住在军营内。宋太祖创禁军更戍法,轮流更戍他地,更戍以指挥为单位,通常一次以三年为期,家属不得随行,到期回原驻地,拣选精壮士兵补充上一级禁军,淘汰老弱士兵降充下一级禁军或厢军或退役。禁军更戍分为屯驻禁军、驻泊禁军与就粮禁军。
禁军分为上、中、下三等,殿前司的捧日、天武,侍卫马军司的龙卫,侍卫步军司的神卫,称为上四军,殿前司的诸班、直从上四军中选补。
屯驻禁军:屯驻属正常更戍,大多派往内地州、府,属当地地方长官知州、知府等管辖。地方州、府都设有兵马都监或监押,具体负责屯驻禁军及厢军等的管理、训练、调遣,以及当地的治安及处理军民纠纷等,屯驻禁军带有朝廷派驻地方的治安部队性质。以后禁军大增,大量禁军常驻于外地的某一地方,也依更戍法而被派往其他地方,三年或二年、一年回原驻地。
驻泊禁军:凡是更戍到边防地区如河北、陕西等地,当地设有驻泊都部署或部署,管辖驻泊禁军,带有朝廷派往边境地区的边防军性质,凡是武臣专任的驻泊都部署或部署,对于边防事务可自行处理而不必与知州等地方长官商议。
就粮禁军:就粮禁军有三种情况:一、在当地拣选乡兵、厢军中的精壮士兵为禁军,如陕西“保捷”禁军,就是“三边之兵,间因事宜升为禁军者,是为就粮”,是长驻当地的禁军。二、如“就粮者本京师兵而便廪食于外,故听其家往”,是以就粮禁军的名义长驻外地。三、是临时将禁军从缺粮地方移屯粮食丰收地区,情况改变后回原驻地。如“俟将来岁丰,令还京师”。
厢军:
宋初将各地军队中精壮者抽调朝廷成为禁军,不及等者留本地作为地方军,虽间或出戍外地,但很少进行军事训练,主要从事工役或杂役,厢军因而也称“役兵”,地方厢军属各州、府管辖,厢军隶属于宣徽院。厢军的兵籍归枢密院,元丰改制后归兵部。作为地方军的厢军,名义上由侍卫马军司、步军司管辖。
首都的厢军,服工役、杂役于首都开封的步驿、诸城门等的,属开封府;服役于朝廷的诸司库务司、东西八作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