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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yīn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cāo,事少而功多。"他所说的道家,就是指黄老道术的新道家。司马谈的这种观点,被东晋道士葛洪所采用。

    葛洪依据司马谈的这种观点,从神仙道教的基本立场出发,阐述了他的道本儒末、道高于儒的思想,以为道家之教"务在全大宗之朴,守真正之源",主张"包儒墨之善,总名法之要",吸收各家之长,来建树其神仙道教的理论体系。⒃在修道方法上,他也主张"内宝养生之道,外则和光于世,治身而身长修,治国而国太平。以六经训俗士,以方术授知音,yù少留则且止而佐时,yù升腾则凌霄而轻举"。⒄这就是他的"外儒内道"和儒道双修、内外两得的两重人格的本质表现,也是上层化的士族贵族神仙道教的一个显著特点。

    其次,道教还汲取了儒家的lún理纲常思想。这种lún理纲常的核心是"三纲五常",这是封建社会中最主要的道德规范。

    这种lún理纲常思想,是儒家导其源,道教缵其绪,作了继承和发展。在道书中,虽然很少提到三纲五常的名称,但宣扬这种lún理道德思想颇力;在宣扬这些lún理道德的时候,往往与它的长生成仙思想结合起来,而且以"神"的威力驱使人们去奉行,这对维护封建社会的lún常和秩序,更容易发挥其特殊的作用。《荀子礼论》提出"礼有三本"之说,认为"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

    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董仲舒则认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⒅把三纲五常说成是天经地义。《太平经》汲取了这些思想,提出"人亦天地之子也,子不慎力养天地所为,名为不孝之子也。"并称:

    "子不孝,弟子不顺,臣不忠,罪皆不与于赦。令天甚疾之,地甚恶之,以为大事,以为大咎也。鬼神甚非之,故为最恶下行也。"又谓:"子不孝,则不能尽力养其亲;弟子不顺,则不能尽力修明其师道;臣不忠,则不能尽力共事其君,为此三行而不善,罪名不可除也。天地憎之,鬼神害之,人共恶之,死尚有余责于地下,名为三行不顺善之子也。"⒆《太平经》不仅继承儒家旨趣,大肆宣扬天、地、君、父、师信仰的重要,而且还第一次将"天地君父师"合为一体,这在当时儒家的经典中尚未如此,而这正是后来社会上"天地君亲师"信仰的由来,其影响尤其深远。《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亦说:诸yù修道者,务必"臣忠、子孝、夫信、fù贞、兄敬、弟顺,内无二心。"它特别强调"事师不可不敬,事亲不可不孝,事君不可不忠,……仁义不可不行。"《太上洞玄灵宝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经》中,更把儒家的许多封建lún理道德规范都包括进去了,它说:"与人君言,则惠于国;与人父言,则慈于子;与人师言,则爱于众;与人兄言,则悌于行;与人臣言,则忠于君;与人子言,则孝于亲;与人友言,则信于jiāo;与人fù言,则贞于夫;与人夫言,则和于室;……与奴婢言,则慎于事。"这样,把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的道德规范都讲到了,用"忠"、"孝"、"慈"、"爱"、"惠"、"悌"、"和"、"贞"、"信"、"慎"等道德规范来调整各种不同的人与人的关系,比儒家讲得更集中,更全面。

    先秦儒家思想,到西汉董仲舒为之一变。董仲舒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宗天神学以及随之而起的谶纬神学,均为道教直接所吸收,成为道教的重要渊源。如《河图纪命符》说:

    "天地有司过之神,随人所犯轻重以夺其算纪。……又人身中有三尸。三尸之为物,实魂魄鬼神之属也,yù使人早死,此尸当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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