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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譬如,十三岁的陆小朝,为了王一凡的一句话,放下了自尊心,这件事。

    我便是在十三岁的时候明白一个道理,被伤害这件事,是获得了你自己的允许才发生的。

    初中的校园里,到处都在散播着一个消息,陆小朝和王一凡睡过了。

    不仅如此,还有照片为证。

    我和王一凡一起站在教导主任办公室里,然后陆陆续续地进来了一些人,有班主任,有校长,还有我们两个的妈妈。

    几张照片的背景都拍得很清楚,无证宾馆的小招牌,宾馆的门牌号,人物也很清楚,我和王一凡,且都是一副紧张兮兮的模样。

    这是铁证如山,由不得我们狡辩。

    进办公室以前,一凡轻声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却震没了我所有的感官能力。

    他说:“什么都别说,不要解释。”

    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条又笨又可怜的美人鱼,放着海底清闲的日子不过,跑到人间来,结果落得个湮灭的结局。

    我站在办公室里,脑子里想的就只有,要不要把匕首插进王子的心脏里。

    然后有人问我们,照片上的事情是不是真的,我们是不是整晚都在一起。

    我大可以把真相说出来的,我大可以把匕首插进王一凡的心脏里自己独活,可是我没有,终于还是落得个美人鱼的下场。

    所以我说,被伤害这件事,是被自己允许了才会发生的。

    我如果不在乎他没有保护我,我如果不在乎他会不会伤心,那么我就不会受伤害,也不会在接下来的初中生活里过得人不人鬼不鬼。

    一凡是学校保送重点中学的唯一人选,他的成绩是当时从未被超越的传奇。所以照片这件事情也是在他的坚持下被压了下来,我们什么也没承认,什么也没解释,就此不了了之。

    在那个年少的岁月里,一个漂亮的女生如果和男生有了不雅的传闻,大部分的声音可能是惋惜,惋惜她的年少无知。不过,像我这样的女生,身体残疾,相貌平平,自从照片的事传出后,厚颜无耻浅薄不堪之类的词语就被用烂了,那些死老鼠之类的恶作剧都只能算礼遇。

    那天,我在回家的路上被同校的几个男生拦住去路,多年以后我依然记得那帮人看着我时脸上的笑容有多么轻佻和蔑视。

    “我认得你,和王一凡好上的那个。”有人说。

    “你可以跟王一凡交朋友,和我们也可以啊。”还有人说。

    我看过很多故事书,有些书里的女主角在被坏人围困时,总是会有一个像王子一样的人blingbling地出现。可这是现实,我也不是女主角。

    “我是个瘸子,你要是王一凡,你会跟我在一起吗?”我记得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笑着的,我只是不记得,我是在笑他们,还是在笑自己。

    我被他们推搡着走了很远,路上有碰到几个陌生的路人,可我竟然没有求救,我不知道怎么跟一个陌生人开口说,请您帮帮我。

    我记得,我自小就腿脚不便,于是我尽力做到所有我能做到的事,然后就只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对我身边所有人来说,我是他们的负担,我能做的,就是悄悄放弃一些属于我的权力我的追求,然后让身边的人更轻松一点点。

    我是真的被自己吓到,原来开口呼救这件事,我也做不来。

    我的脑子永远都在计算着,这件事我可不可以自己做好,这种后果我可不可以自己承担,然后,我竟不知道我的世界已经残缺成这般模样。

    我的脑子还在不停转着,我要怎么样跟这几个家伙拼个鱼死网破,可是,这世间的变化却根本不是我所能完全预知的,我被他们带到了那个小宾馆的门口,然后,合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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