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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哲下去开了房,然后问阿虎要了车钥匙,亲自搭着两个美女去吃饭。周渺渺和覃晓璇都会开车,但是却从来没见马哲开过车,又是惊奇又是担心,连忙问马哲到底会不会开车呀,覃晓璇还考马哲半坡停车应该怎么办。

    马哲说自己已经是老司机了,从小就偷开朋友父亲扣下的车,之前拍的电影中有段汽车追逐大战的戏就是他亲自上阵拍的。这么惊心动魄的汽车特技都拍下来了,京城这点平路算什么?

    覃晓璇看了这部电影,然后很放心的道:“哇!马哲,那你车技很不错呀!”

    马哲笑道:“那是,你们以前没见我开车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买车,我开得可好了。”

    周渺渺见覃晓璇这么肯定,也就信任马哲了。完全没有想到,前面的这个老司机一个月前刚拿到驾驶证,还是花钱买的,然后两个月前他开车的水平比初学者好不了多少。如果她们知道的话,哪里还敢再坐马哲的车?

    事实证明,马哲的异能给他的好处极大,除了记英语单词能力毫无提升外,身体反应速度和观察力都远强于常人。所以开起车子来四平八稳,一点问题也没有,于是两个美女都放心了,安心坐在后排聊天。覃晓璇还建议马哲也买台车,她现在经常跑学校和饭店,每次都打车也确实麻烦。马哲自然没有意见,然后说主要是覃晓璇开,就买台和周渺渺一样的好了。

    周渺渺的车是沃尔沃的,她家虽然有钱却并不高调,平时上课的那辆车也就20万出头。马哲和覃晓璇都不怎么懂车,既然周渺渺能开,那说明应该挺好的。

    周渺渺也说那辆车还可以,不过是她上大学的时候买的,现在可能没那种型号的了,不过新出的一款也挺好的,价格差不多。

    覃晓璇知道了那辆车的价格以后又纠结上了:“我不用那么好的车,买个十万左右的就可以了。二十万,我要卖多少蛋糕呀!”

    周渺渺和马哲都忍不住笑出来,其实和平饭店现在一个月光卖蛋糕就有四五十万的收入,买辆好点的车完全不成问题。马哲道:“你要买就一步到位,不要买了以后过段时间又觉得不好,到时候又吵着要换。”

    周渺渺也道:“十多万的主要是日系车,不好开的。”

    覃晓璇道:“我见我妈那辆还可以呀,挺省油的。”

    马哲笑道:“你不怕开出去被人砸车吗?有些人神志不清,就喜欢砸日系车,到时间你都没地方说理去。”

    周渺渺也劝道:“你回去试一下我的车,肯定要好一点。”

    在两人的劝说下,覃晓璇终于决定就买台和周渺渺一样的车。于是大家兴高采烈的讨论如何提车,去哪里买等等问题。聊得覃晓璇非常心动,恨不得饭也不吃了,先去车行试试。

    找了家环境好的饭店吃了饭,又到胡同古巷里逛了一会,给覃晓璇的舍友买了一些礼物,比如丝巾,帽子之类的小玩意。三人走走逛逛,快九点的时候就赶往酒吧街。

    这时候酒吧街已经人声鼎沸,游人如织,长长的河流两边五光十色,酒吧里的音乐震耳欲聋。还有些驻唱歌手声嘶力竭的歌声传出来,让人很有一种京城漂泊的感觉,非常具有特色,甚至让人有置身秦淮河畔的错觉。一边是温柔缠绵的河流,一边是夜夜欢歌的歌坊酒肆,而里边的客人醉生梦死,外面的游人宛如两个世界。这样一种独特的气氛让覃晓璇很是兴奋,一手牵着马哲一手牵着周渺渺,不住的赞叹着左顾右盼。gk其实也有酒吧,但是没有这么好的环境和氛围,感觉里边乌烟瘴气,路过都没有进去的欲望。不像这里,你一路走来不进去坐坐都感觉白来了一趟。

    三人沿着河的两边各自逛了一遍,找了一家环境最好,然后驻唱歌手唱功最佳的地方进去。进到里边感觉非常的舒服,装修有特色,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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